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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将大量非科幻作品打上“科幻”的标签。他们并不是理论家,他们把“科幻”这个标签贴在(或者不贴在)哪些作品身上,主要是从市场角度考虑。但市场中的标签比理论著作中的严肃讨论影响大得多,甚至后者也往往受前者的影响,而不是去界定和辨别那些标签。(以笔者所见,文学理论家往往失去自己的立场,出版商在小说封面上打下“某某类小说”的字样,随后就有理论家去论证“某某类小说”是什么、不是什么,我认为这是很不严肃的。)
大量科幻作品没有被注明是科幻作品。这或者是因为,它们同时还可以从属于其它文学门类。如《一九八四》的几个中译本,都没有注明这是科幻小说。当然,它确实是政治讽刺小说。甚至后者也是奥维尔本来的创作动机。但它同时也是典型的科幻小说。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某些出版商认为,“科幻小说”这个名字流传至今,已经比较老土了,或者属于“大路货”,不能带来新奇感,所以要在一本科幻小说上注些新鲜的名字,如“玄幻小说”、“未来小说”等等。但是,出版商怎么做是他们的事。理论家不应该失去自己的立场。
更多的问题,是一些非科幻作品被列为科幻作品。《指环王》和《哈利波特》是科幻吗?笔者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科幻作家说它们是科幻。但无数的新闻报导,以及无数的电影网站,小说网站,都把它们列入“科幻”行列。甚至,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口部经理周铁东这样的专业人士都这么讲,显然就有了某种权威性。虽然他并不是科幻的权威,而是电影业的权威,但公众不大分得清楚这两者间的区别。(在第四卷里,笔者详细介绍科幻与魔幻的区别。)
因人致误,也是科幻概念上常见的问题。一个作家、一个导演,或者一个作品系列以“科幻”闻名,便会使人误以为,他们的作品,或者这个系列里的作品全部是科幻作品。凡尔纳是著名科幻作家,但他也创作过大量现实题材的冒险作品。而在他创作的年代,根本还没有“科幻小说”这个词出现。凡氏也没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过划分,于是,他的作品哪部是科幻,哪部不是,历来让人纠缠不清。
同样,星新一是著名的微型科幻作家,但他也写过大量非科幻的微型小说。在内蒙古少儿出版社出版的《和善的恶魔》中,这些作品都被收在一部“中外科幻小说选集”里。米切尔克莱顿以科幻小说闻名,但他也写过《旭日东升》、《十三勇士》这样的现实题材作品。况且他所有作品的中译本都冠以“当代国外流行小说”的名称,而不是“科幻小说”。更加上,此君擅于写以假乱真的科幻,与现实贴得很近。缺乏理工科知识的朋友往往分不清小说中哪些情节已经是科学现实,哪些还是幻想。于是,他的作品也常常冠以“高科技惊险小说”的名号。
《夺宝奇兵》是科幻片吗?不是,是魔幻片。但因为它的制片人是卢卡斯、导演是斯皮尔伯格,此二人分坐科幻片导演中的一、二把交椅。于是便也有人把《夺宝奇兵》当成科幻片看待。
惊险片《007》系列是科幻电影吗?有的是,有的不是。笔者在第五卷里对迄今为止二十集《007》电影进行了划分。
《卫斯理》系列是科幻小说系列吗?《X档案》是科幻电视剧集吗?其实,这两个系列里面都包括科幻、魔幻、现实题材冒险作品三个部分。但因为它们中的科幻部分最出色,所以人们总把它们整体上视为科幻系列。
看到这里,有的朋友或许觉得,这么细致的划分根本没有必要。他们的观点是,什么作品吸引读者,作家去写就是了,出版社出版就行了。问题是,当今时代读者已经高度分化,一部作品“科幻”与否,不仅是艺术规律的真实性问题,也是读者或观众的心理预期问题。你是一个京戏迷,当你路过一家剧院,看到广告上写着京剧《铡美案》,买票进去后,发现却是在上演评剧《铡美案》,难道你不会要求退票吗?
这个科幻定义最初与公众见面,是在《北京日报》2004年4月四日文艺周刊上,记者的一篇采访里。文章题目为《科幻片 心中的惊叹》,记者将笔者的话转述为“只要是有超现实情节,又不涉及魔法,就是科幻片。”虽然只涉及科幻片,但也基本反映了我的科幻定义。而它完整公开地表述,是在《北京日报》2004年11月14日文艺周刊上,一篇名为《让本土的幻想文学腾飞》的文章。科幻文艺研究者、科幻作家郑军从直观上给科幻下个定义:在物质同一性原则下处理超现实情节的作品。所谓物质同一性,就是不涉及鬼神、巫术等超自然精神力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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