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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的精密理论。它意味着:要么坎贝尔在斯特罗恩来过之后还活着——那么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就没有发生谋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迄今为止还不知道的人——在午夜之后去过小木屋,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凶手。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留言,是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在家,然后杀了他。这与弗格森的证词吻合。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捏造出这么一张字条来呢?除非是为了将嫌疑转嫁给法伦。这很荒谬,因为斯特罗恩行为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他要么想包庇法伦,要么与他是同谋。
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会是谁呢?迄今为止,弗格森的说法被充分证明了。第一辆到来的车带着尸体,第二个到来的人是斯特罗恩——如果还有第三个人来,多么不幸弗格森没有听到!弗格森——
弗格森。是的,那么,弗格森呢?
在所有人当中,只有他进入坎贝尔的房子不会引人注意。他只要走出来,用那把方便钥匙打开门——他肯定不止上百次看到坎贝尔把它藏在那里。
但是,这很荒唐。不仅因为弗格森有不在场证明——局长不认为他的证明有不适当的地方——这个理论还留下一个巨大的问题有待回答。当斯特罗恩进来的时候,坎贝尔在哪里?如果斯特罗恩在那里看到了他,为什么他还要说那些话?
假设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躺在地上并且已经死亡——早些时候被弗格森杀死了。然后呢?是斯特罗恩与弗格森联手了吗?
这才是真实答案。他们所有的困难都是由于他们假设参与谋杀的只有一个画家。弗格森可能是凶手,他通过去格拉斯哥建立不在场证明,而斯特罗恩留下来伪装事故现场,并画画。
所有关于和法伦打架,在矿山中跌倒的故事都是站不住脚的。斯特罗恩一直在牛顿…斯图尔特。他从克里镇和安沃斯·柯克之间的辅路回家的陈述有可能会被证实,这个时间与他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在那里画画并逃跑的时间很吻合。
只是——为什么要把法伦牵扯进来?是因为如果不把他最好的朋友牵扯进来他就不能捏造出更好的彻夜不归的借口吗?何况,这个人本身也受到怀疑。这说明斯特罗恩是多么恶劣和冷血。
但是,他也是个聪明的家伙。一个人在你问问题之前就能猜出你的意图,一个敏锐、精明、谨慎的恶魔。一个事先就可以谋划出这样一个计划的男人。
他聪明地想出把帽子拿到菲尔贝,将它扔到某个矿坑井筒边上的把戏,但是他的得意之色也表现得太过明显了。
局长对此感到很满足,他径直去找温西,告诉他自己的发现,但是温西不在家。
注 释
〔1〕英国的旧金币,一几尼值一镑一先令。
〔2〕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Freeman Wills Crofts; 1879…1957),侦探小说家。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了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温西,你能找点事情做。”沃特斯恼怒地说,“你为什么不去钓钓鱼,或者开车兜兜风?你走来走去让我不能很好地作画,我丧失灵感了。”
“我很抱歉。”温西说,“可是这让我很着迷。我想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四处游荡,观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着电钻机开垦伦敦的人是多么受欢迎啊。公爵的儿子,厨师的儿子,形形色色人的儿子——人们在那里一站几个小时,忍受着耳鼓剧烈的疼痛——为什么?很简单,就是你享受着游手好闲的乐趣而其他人则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说,“值得庆幸的是,机器的轰鸣声掩盖了工人们对游手好闲行为的评论。你会喜欢我坐在那里观看你查案吗?”
“这个不同,”温西说,“侦查要秘密进行。这是一项不应该有观众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观看。”
“很好!你先去调查,等我画完这幅画就尾随着你观看。”
“不用烦恼。”温西欢快地说,“你现在就可以观看,免费。”
“哈!你现在就是在调查吗?”
“正全力以赴。如果你现在能把我的头盖骨取下来,你就可以看到里面的齿轮正转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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