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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朝王,邻国莫不知之。今将周公所赠彩帛,分布于十车之上,外用锦袱覆盖。出都之日,宣言‘王赐’。再加彤弓弧矢,假说:‘宋公久缺朝贡,主公亲承王命,率兵讨之。’以此号召列国,有不应者,即系抗命。重大其事,诸侯必然信从。宋虽大国,其能当奉命之师乎!”于是庄公出了周境后一路照此宣扬,郑重其事,闻者无不信以为真。连好战的宋殇公也感到害怕,赶快请卫宣公出面摆平这事儿。卫宣公于是联合齐侯,想在他们之间做个和事佬。但庄公这时身负王命,就如手中得了尚方宝剑一般,哪里还会受他们摆布?倒把和事佬齐侯拉到自己这方来帮忙了,鲁国也派出公子翚为将带兵助郑。于是,三国兵合一处,浩浩荡荡地直扑宋国。
“兵至有名,万无不胜。”庄公就这样“名正言顺”地狠狠教训了宋国一场。
庄公假命伐宋,所谓“王命”虽然是假的,不过当时真相未明,便跟真的效果一样。后来,我们熟知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招儿,大概就是师承于此。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为自己的行动先打造一种政治上的优势,涂上一层尚方宝剑的颜色。不要小看这个,封建社会里,“王”、“皇”、“帝”就是“天子”,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君权神授,“天子”也几乎就是正义的象征。所以张仪向秦惠王说:“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战国策&;#8226;秦策》)而毛玠对曹操说的“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8226;魏书》)也就是这个道理。庄公和曹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
到了如今,虽然已无王命可借,也无天子可挟,但这种喜欢标榜自己是“奉旨XX”的思想,仍旧根植在人们的头脑里。甚至有不少鲁迅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发现的“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
虽然先生说这是属于“首先要扫荡的”,但只要“虎皮”还足以影响事件的发展与结果,我们便永远也别指望“扫荡”能起多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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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美男赠我一冷箭
鲁隐公十一年五月,因为许国没有响应自己伐宋的号召,郑庄公决定出兵###。为鼓舞士气扬其军威,出征之前,庄公先在国内搞了次大阅兵。
择好吉日,阅兵仪式在咚咚战鼓中正式拉开了帷幕。教场里,那面绣着“奉天讨罪”的“蝥弧”大旗正在兵车上迎风招展,摆明着这又是要奉旨出征了。大家可别小看了这面大旗,那旗竿虽然不是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做的,但也比关云长的刀柄要长得多也粗得多。三丈三的粗铁棒,加上一丈二尺的旗面,外搭二十四个装饰用的金铃,你想想有多重。即使后来的楚霸王,恐怕都轻易奈何它不得。想想先人们的神力,我们还真是不得不悲哀,如今怎么都一个个变得手无缚鸡之力了呢?
庄公的目光从将士们的身上掠过,微笑着停留在这面大旗上。他传令:“有能手执大旗,步履如常者,拜为先锋,即以辂车赐之。”哪知话音未落,就见大夫瑕叔盈上前,一只手紧握旗竿,拔起来前三步后三步,气都没喘一口。士兵们纷纷喝采,掌声雷动。瑕叔盈心中得意,大叫:“御人何在?为我驾车!”正欲去讨先锋令,却听得一声“且慢”,只见一员大将出列,口里说道:“拿着旗帜走几步,简直太容易了,且看我来舞旗。”此人是谁?原来是我们的老朋友,献计全了庄公孝名的颍考叔。只见考叔拔起旗竿,将那旗帜“左旋右转,如长枪一般,舞得呼呼的响。”看着那旗卷旗舒,士兵们手也忘了拍,一个个张大嘴巴安静得出奇。庄公大喜:“颍大夫真是虎臣!你就驾这辆车给我做先锋官吧。”这时,兵士们才轰然叫起好来。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今日之阅兵式也可算功德圆满了。哪知,此时偏偏又走出个不服气的帅哥来。这位少年将军,名唤公孙阏,字子都,其美貌可是大大有名的,按小说中的记载,那是“面如傅粉,唇若涂朱”,这两句文人用得太滥,也未见得怎么好;但他真不是普通的帅,因为满口仁义道德的亚圣孟夫子都对他的容貌赞不绝口: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也就是说,这位帅哥可是天下第一脸蛋,除了瞎子,谁都知道他简直帅呆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时的女子,都悄悄地把心上人当作子都,所以《诗经》里那个约会的女子在男朋友还没来的时候说:“不见子都,乃见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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