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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这时苏鲁豫边区军政委员会在湖边地委驻地谷亭镇开会。出席这次会议的, 有区党委书记白子明、*部长王文彬、军事部长张如。主力部队出席会议的有苏鲁豫支队副支队长兼四大队队长梁兴祚(即梁兴初)和苏支政治部副主任兼四大队政治委员王宏鸣。正在湖边地委帮助建立政权工作的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部长陈筹也出席了会议。趁此,李毅、王须仁向出席会议的首长们报告了湖边地委发观“托匪”的问题。王须仁在汇报中尽量描绘“托匪”如何狡猾,如何伪装,说“托匪”隐藏得很深,活动面很广,等等。王宏呜听后即说:地方上这样复杂,不搞太危险了。 参加会议的人,都认为问题重大,便决定对魏定远进行集体审讯。
所谓“集体审讯”,实际上是王须仁在演戏。他把魏定远拖上来,细声细气地要魏“好好讲”。这时魏定远已被折磨得半死,在王须L的淫威下,只得按照原来“承认” 的再讲一遍。参加会议的人,都信以为真,没有提出任何疑问。会后,白子明等带着口供材料回区党 委去了。
这次会审的最大恶果,是苏鲁豫边区的最 高党政军领导人都认为湖边地委真的发现了 “托匪”。他们不仅在事实上认可了王须仁的 一套做法,甚而赞赏王须仁的“能干”,致使王须仁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为“肃托事件”的恶性发展开了绿灯, 以至最后除王须仁、王宏鸣、白子明三人之外,其余所有参 加会议的人,都被打成了“托匪”,并多被杀害。
王须仁根据对魏定远勒逼的材料,马上逮扑了正在地委组织部等待分配工作的曹广善和 千校干.部郝晓光。在审讯曹广善时进而发展 为指名逼供,如问“XX是不是托匪?”曹说“不是”,王须仁就用刑,一边加刑,一边向 “是不是?”直到说“是”,才予松刑。接着又问另一个, 以求得到更多的口供,直到把曹广善活活打死。对郝晓光的审讯也是如此。由于指名逼供,牵连了不少同志,其中包括地委妇女部长常俊亭、地委的干部史谦(即史维先)、沛县的干部孟昭立、丰县的青年干部李蔚森以及尚未参加工作的朱新民、王天章、单子英、牛籍庵等十数人。
接着王须仁就把常俊亭,史为功作为进攻的重点。因为常俊亭是湖边地委妇女部长,史为功是鱼台县县委书记,把他们二人打成“托派”,就可以在湖边地委和鱼台县委内部大抓“托匪”了。本来,在勒逼的口供中,根本没有史为功的名字,王须仁则张冠李戴,硬说史维先就是史为功。他胡乱罗织“罪状”,逮扑了常俊亭、史为功。其实,王须仁给常、史二人所罗织的“罪状”,与作为托派的根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如史为功要求调妇女干部姚焕敏到鱼台县七区工作:常俊亭没有报告组织部就答应了。这算什么托派证据? 就为此事,也把姚焕敏卷了进去。在王须仁给常、史二人罗织的“罪状”中,又把鱼台县委宣传部长刘吼风,鱼台县抗日政府科员李葛松牵连进去。这样越发展越多,以至把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即尹学渊)和各特务连的指导员&;#8226;,都列入了“托匪”的名单。尤其严重者,他们竟把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人民抗日义勇队二总队参谋长李发等人也说成是“托匪”。这样一来,王须仁不仅把“肃托”发展’到了湖边地委、鱼台县委和鱼台县抗日*政府内部,而且也为在区党委内部大抓“托匪”,打下了楔子。
这时,由于王宏鸣随苏支四大队到湖东去了,王须仁还不敢放肆地大干。为防止被他扣上“托匪”罪名准备杀害的人逃跑,又怕警卫部队有变,所以他提出到湖东去,靠近主力。被王须仁所制造的“托匪事件”吓得惊惶失措的李毅和陈筹等人,出于对主力部队的信任, 当然也同意王须仁过湖靠近主力的主张。于是从谷亭转移到南阳镇。
到南阳镇的第二天:碰巧镇子上有家老乡结婚,按风俗习惯要放爆竹,因镇里驻了部队,怕引起误会,镇公所为此特意向领导作了报 告。王须仁接到报告就断定说,这是阴谋,是尹夷僧、袁汝哲组织暴动。借此,把尹,袁两位地委部长骗到鱼台县政府住处逮扑起来。随 即于九月十四日带领湖边地委、鱼台县委、鱼台县政府、湖边司令部及其所属一大队、地委警卫中队等,一起坐船渡过南阳湖,到了邹县西之郭里集,与梁兴祚、王宏鸣所领导的苏支四大队相会合。
从此,王须仁与王宏鸣进一步互相勾结,放肆地大干起来。这时王须仁制造新的口实,说有人要组织暴动,要暗杀首长(指王须仁、李毅、陈筹、李贞乾等)。又说湖边司令部及其所属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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