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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你这个人真是孤陋寡闻。试看;发现于非洲哈达地区的“露西小姐”、发现于中国四川巫山龙骨坡的“巫山人”、发现于非洲奥杜瓦峡谷的“东非人”、发现于中国云南那蚌村的“元谋人”、发现于印尼爪哇岛的“爪哇人”、发现于中国陕西蓝田的“蓝田人”、发现于中国南京汤山镇的“南京人”、发现于中国北京周口店的“北京人”、发现于德国尼安德特河谷的“尼安德特人”、发现于中国内蒙古乌审旗和宁夏灵武的“河套人”……不都是“猿人”吗?怎么敢说过去没有呢?殊不知这些“猿人”都是由近现代一些权威们为维护“猿…人进化论”而硬加上的,充其量它们不过是猿类的碎骨化石而已,怎么可以滥竽充数当成“人”呢?
笔者实在无法承认它们是人类,它们之所以能够被冠以“人”,那仅仅是某些权威们误(还是有意?)将猿骨化石当成人骨遗骸的戏法!
合二而一是有局限性的,不可以随意乱用。
2。尼安德特人
尼安德特“人”是1856年在德国杜塞尔多夫附近的尼安德特山谷发现的典型的智人代表(现代人也属智人,但它却成了我们的代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吗)。它是由身为德国小学教师(因嫌学历低,一说又改为近似科学家的医生)约翰?卡尔?富尔罗特从采石工人手中接过来的半片头盖骨等。他带着这些骨头碎片找到了波恩大学教授赫尔曼·沙夫豪森,两人商量后,决定以沙夫豪森的名义写了篇文章,文章中认为这半片头盖头是“人类祖先”留下的(等于说人类起源于德国了)。该文章发表后,立即遭到反对。德国著名的权威病理学家维和尔看了这些骨头化石后认为:“这个头骨属于一个白痴。”也有人认为:“这些骨头的主人是一个佝偻病患者”。“它是代表古代一种与现代人不同的物种”。正如法国科学家马塞林?鲍尔所说:“与其说这个曲膝、粗颈、弯背的尼安德特人像人类,倒不如说它更像猿猴。”
生物学家的介入也再次宣告了尼安德特“人”的另类性,在1997年慕尼黑大学生物学家马赛厄斯?克林斯和他的同事从德国发现的这位原始的尼安德特“人”胳膊骨上提取了一小片DNA基因,与现代活着的人比较发现,检测的397项内容有27处根本不同,这个6。8%的比例比人与大猩猩基因差异的比例3%还大一倍多,并发现现代人的DNA中没有尼安德特人的任何痕迹,因此克林斯断言:“尼安德特人与现代人在遗传上的差异证明,他们根本不可能是人类的祖先。”尽管如此,至今许多教科书和科普读物中,不但有尼安德特人的塑像,(这同用半个鸡头骨塑造出一只孔雀有什么区别)还有它们近似人类的生活场面,以表明它们仍然是得到欧洲人承认的祖先。怪不怪?
更奇怪的是在科学领域里,似乎只有欧洲人(包括他们移民到北美的人),才能拥有发明权和发现权。而亚洲、非洲、南美洲的人即使有了发明与发现也很难被欧洲人承认,不知这是体现白人的“人权”呢?还是标榜只有欧洲人才是优秀智慧的人种?所以现代科学界虽然承认尼安德特人属于不同于现代人的另类物种,却很少有人说出口。只好违心地承认由沙夫豪森和富尔罗特二人选出来的代表,不然会不会遭到二战中犹太人的命运?
3。皮尔当人
直到进入二十世纪,鲍尔及其支持者仍将尼“人”排除在人类祖先之外,原因是他们又找到一位与人类更相近又相似的人类祖先候选人,那就是1912年在英国伦敦东南60公里的皮尔当村发现的皮尔当“人”。
皮尔当“人”与尼“人”有着明显的不同,它的脑壳非常像现代人的头骨,只是下颌骨看起来极近似猿骨,但它顶部平平的牙齿又酷似人类的特征。于是鲍尔博士宁愿承认皮尔当“人”是人类祖先,也不愿意承认看来极像猿的尼安德特“人”。
事隔不久,到了1953年科学家再次审查皮尔当“人”时发现,其牙齿有被锉锉平的迹象,为此对皮尔当“人”产生了质疑,经反复核实后证明,皮尔当“人”实际上是用一个现代人的头骨与现代一个黑猩猩的下颌骨拼接起来的伪造品。
是谁敢拿“科学”开玩笑!最后查出:英国皇家外科学会会员、解剖学家和人类学家基斯,大英帝国博物馆古生物学部负责人伍德沃德,大英帝国博物馆的采集员道森等人嫌疑最大,因他们都已经死了,无法让他们坦白交待了。
身为科学家怎么可以弄虚作假呢?即使理由十足,听了也会让人心寒与心悸,律师出身的道森难道不懂造假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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