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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留学荷兰并加入荷兰国籍;
27岁在荷兰创办自己的公司,利用苏联解体前后的震荡在东欧从事服装、纺织品贸易,由此掘得两三千万美金的“第一桶金”;
31岁开始回国做生意、投资,创办了10多家公司,是中国农业温室、冷库以及国际花卉贸易的“教父”级人物。这一段时期,旗下从事花卉贸易的分支机构在国际上已经达到10多个;
35岁的时候,通过买壳“广华化纤”()而在上海A上市,36岁的时候因为是外商、不能决定上市公司的发展方向而退出;
也是在35岁这一年,来到沈阳,决定开发建设“荷兰村”,于是逐步卖出其全国的多个子公司筹集资金;
38岁的时候,将旗下农业花卉项目打包,“欧亚农业”()在香港上市,随后,《福布斯》将其评为“中国内地100富豪榜”的第二名。
如果要以艳羡的目光仰视这位光环笼罩下的“黑马富豪”,杨斌的这些经历,显然可以写一部一个苦孩子通过个人奋斗终于攀上财富颠峰的传奇;孤儿,参军,留学,勤工俭学,创业,第一桶金,农业报国,资本运作,黑马富豪……这些词汇也足以使得杨斌的传记充满阳光。
很惭愧,对杨斌进行第一次报道时,虽然记者极力提醒自己不要写成纯粹的吹捧文章,但是,由于可想而知的单纯和信息上的局限,记者的文章的基调也不可避免地被上述词汇定性为“正面报道”。
其实,对于所谓“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的分歧,是可以用一个词才消解的,这个词就是,报道是不是“客观”。任何记者报道一个事件或人物时,总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信息透明程度、资源丰富程度和个人修养水平的限制,因此,记者是否忠于自己所见闻的事实、忠于采访对象所提供的信息,就成为报道是否客观的关键。好在,在上述报道中,在外界对杨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记者至少没有溢美、虚夸或扭曲自己当时所获得的资料。
或者,这现代版的“雾都孤儿”的故事,也正是杨斌对自己公众形象的刻意塑造。不妨引用一下10月25日那天杨斌向记者提供的题为《赤子情怀——记沈阳荷兰村创造人杨斌》的那篇文章的开头一段——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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