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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女性观,正是这一时期的客观现实。
其一,顺治二年,清兵下江南,南明小朝廷土崩瓦解。江南广大人民,特别是士大夫阶层,不仅政治上经历了改朝换代的阵痛,经济上经受了兵匪双方的洗劫,在身心上还经受了一次剔发蓄辨的奇耻大辱!按照当时的通行说法,江南士子被迫接受的是“男降女不降”的屈辱现实。女人可以继续着“民装”,裹小脚,插戴传统钗钏,而男人则必须剃掉前额头发,脑后拖一条猪尾巴辫子,并改穿旗人装束。
清庭为了强制推行在江南的剃发易服措施,实行了残酷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高压政策。今天的人们看易服剃发行为,似乎并非什么原则问题,但在当时与封建正统观念却发生了严重冲突,更何况还使亡国灭种之痛更深刻、更表面化了。在这种社会现实面前,堂堂男子汉不可避免地会羡慕女人的传统装束,并产生自惭形秽的感觉,从而造成自主人格的缺失。这就是女人“清”而男人“浊”,见了女人“清爽”,见了男人“浊臭逼人”心理的真正起源。在当时文人的笔下,就记载了流行于杭州、苏州、南京一带的民间谚语:“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红楼梦》这样描写,不是什么作者独出心裁,更不是什么新创造,而是对当时江南男人、特别是士大夫阶层屈辱心态的忠实记录。
其二,明末清初,江南地区女性的文化生活十分活跃,确实涌现出来一大批女性作家。他们主要由两类人物组成:一类是士大夫家庭出身的名门闺秀,她们由于家学深厚,所以在文学领域多所建树。如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三姐妹,她们的母亲沈宜修本身就是当时吴江一带女性作家的盟主;再如清初大学士陈之遴的妻子徐灿,与顾太清、吴藻合称为清代闺秀词三大家。另如方孟式五姐妹、黄媛贞两姐妹、商景兰母女、金圣叹之女金法筵、夏允彝之女夏淑吉等,都是轰动一时的著名才女。为保护全城百姓而英勇献身的吴绛雪,也是一个著名才女,《桃花雪传奇》就是根据她的事迹创作的。
另一类才女是出身青楼的歌女或名妓。如马湘兰、柳如是、寇白门、顾横波、卞玉京、王微等人,她们都是工诗善画,多才多艺,并与当时的名士如钱谦益、吴伟业、侯方域、冒辟疆等经常酬唱往来。她们的名气,固然有自身学习历练的原因,但也不排除名士吹捧揄扬的结果。在这些著名文人的作品中,对她们的事迹多有记载。
其三,女性文人结社、出版作品,是明末清初独特的文化现象。才女历代皆有,但女性的文学生涯成为社会活动,以至于公开结社、出版,则是名末清初独有的社会现象。
由于女性文学活动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女性胜于男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至当时出现了“漫道文章千古事,而今已属女青莲”,“旧日凤凰池故在,而今已属女相如”的说法。女性文学活动的普遍化、公开化,必然带来结社、出版等社会要求,女诗社、女诗集就应运而生了。
当时最著名的女诗社,就是以徐灿为首的“蕉园五子”,其成员有柴静仪、林以宁、朱柔则、钱凤纶等。她们经常聚在一起,互相切磋,考较文艺,在当时传为佳话。其中林以宁是当时著名文人洪昇的表妹,也是洪昇表弟钱肇修的妻子。在当时创作的小说《两交婚》、《女开科传》等作品中,都有对才女们结诗社情景的描写,可见已是风靡天下的雅事了。
以上列名的才女,大多数有自己的作品集,其中诗集、词集、文集、传奇都有。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陈维崧《妇人集》、叶绍袁《午梦堂集》中,都收录记载了许多才女的作品。
其四,明末清初的女才子,大多下场悲惨、英年早逝,可谓“万艳同悲”。出身于名门贵胄家庭的女才子,很多由于婚姻不良、家庭不幸而郁郁以终;有些虽然获得了郎才女貌、夫唱妇随的美满家庭,但由于改朝换代的原因,士大夫阶层多属不合作者,也必然落得悲惨的结局。在夏咸淳的《九天亦复称才乏,独向人间索女郎》文中,就记载了叶小鸾过人的才华、家庭父母子女间独特的文学氛围以及最后三姐妹全部英年早逝的痛苦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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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历史思想(3)
出身妓女的才女们,命运往往更加悲惨,她们从良后多为人做妾,在吃人的封建大家庭中,她们的命运是注定不得善终的,董小宛、柳如是便是她们的突出代表。柳如是嫁两朝名士钱谦益为妾,当时钱已是高龄,钱死后,受家庭中子侄排挤,不得已自经身亡。《红楼梦》中在黛玉身上寄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