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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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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人。她父亲是耶鲁博士,是耶鲁、康奈尔大学的地质学、古生物学教授。她的母亲是位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这个家庭乐于接待中国留学生,胡适是经久的客人,韦莲司夫人对他很亲切。韦莲司小姐并未受过高等教育,曾在新港和纽约就读艺术学校,心智上的训练主要得益于父亲的身教、言教,此外她长期旅行美国各地和欧洲各国,增长见识。她和胡适交往的第一年(1914年)正是她创作的旺盛期,她乐于尝试各种新样式,但后来证明,她并没有太多的艺术创作天才,于是她放弃了绘画。1920年她父、姊逝世后,受聘为康奈尔大学图书馆馆员,至1946年退休,已经61岁了。晚年,她迁居加勒比海上的巴贝多岛,除了向康奈尔大学档案馆整理、提供他家庭文献外,还向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捐赠了胡适写给她的100多件书信、电报。她说,“我是一个害羞的人,而实际上又没有任何重要性”,“我无非只是一个幸运的胡博士书信的接受者”。

不尽然也。她是胡适各个时期的异性知己人。

留美

四百里的赫贞江,

从容的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

一去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

我的梦,我的工作,我的爱。

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

留住了的似青山还在。

(胡适《从纽约省会回纽约市》)

这首抒情诗是胡适1938年出任驻美大使后,途径纽约州的赫贞江(按,现通译哈得逊河),太多的旧事感怀激活“烟士披里纯”,而写下的。“旧事”的核心,就是江畔海文路92号的那幢公寓:韦莲司在纽约学艺术时住过这里;后来胡适求学哥伦比亚大学时与同学合租的宿舍也在这里;1915年1月22日,他俩以一个下午时间“纵谈极欢”,在这里;1916年8月23日,两只黄蝴蝶,一只飞下去,一只独自飞,也在这里的窗口……这里既演绎他“文学革命”的始梦,也拉开了他扑朔迷离跨国恋的帷幕。那么韦莲司到底是怎样一位白种美人儿呢?

不,她并不怎么鲜美。韦莲司描绘自己:“胸部扁平而又不善于持家”,“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是个又丑又无风韵的女人”,“是个很卑微的人”。但是她呼出了:“胡适,我爱你!”“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均摘自韦莲司致胡适信中语)

胡适呢,韦莲司是他初入美国社会时的一道阳光。“美国大学学生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而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其待人也,开诚相示,倾心相信,未尝疑人,人亦不敢疑也;未尝轻人,人亦不敢轻之”(摘自胡适日记中语)。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多有建树,而首先得到启发的还是美国韦莲司。“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惟昔所注意,乃在为国人造贤妻良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摘自胡适留学日记)。总之,留学时代的胡适认为,在与韦莲司交往中,自己“一直是一个受益者”,韦的谈话总是“启发”他去“认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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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莲司情恋:差一点上床(2)

一起出游比书信更便于交换思想与情感。人在画中行,岂不营造感情?胡适在日记多有这样的记录。

——“星期六日与韦莲司女士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道尽乃折而东,行数里至厄特娜村,始折回,经林家村而归。天雨数日,今日始晴明,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余等回至女士家已六时,即在彼晚餐。晚餐后,围炉坐谈,至九时始归。”(1914年10月20日,绮色佳)

胡适在这则日记中,还对韦莲司的“狂狷”(Eccentricity)有所描绘,说她虽然生活在富裕的家庭,却不注重服饰,有一天她自己剪去头发,仅留2、3寸。她母亲与姊虽然非议,也毫无办法。胡适称赞她狂,“是美德,不是缺点。”韦莲司回答,“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

——“韦女士与余行月光中,因告余以印度神话‘月中兔影’。其言甚艳,记之。。。。。。”(兔献身作天帝食,天帝拔山作墨汁,画兔形于月中的故事)(1914年11月3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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