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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学校去了,他留下了他的名片。
名片上有他的地址。约翰爵士住在黎希留街米拉波客店。
时间是上午十一点钟,正是约翰爵士吃早餐的时间;罗朗现在去找他肯定不会扑空。他登上马车,吩咐马车夫把车子驰到米拉波客店。
果然他找到了约翰爵士,他正在享用一顿英国式早餐——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他在大杯喝茶,吃着带血的牛排。
看到罗朗,约翰爵士发出一声欢呼,站起来向他奔去。
罗朗对这个脾气有点儿古怪,一心想把自己掩藏在奇特的民族气质里的英国人怀有一种深挚的感情。
约翰爵士脸色苍白,瘦了一些;不过他身体很好。
他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收瘢;除了一种日渐减轻,肯定就会完全消失的发胀的感觉,他基本上已经恢复健康了。
约翰爵士对罗朗也非常亲切,这和他的落落寡合的性格是不太相称的;他声称他重新见到罗朗是那么高兴,使他觉得马上就要全部复原了。
首先,他请罗朗和他分享早餐,并改用法国式早餐招待他。
罗朗接受了;可是就像所有在大革命时期——这时候经常缺少面包——进行过艰苦战争的士兵一样,罗朗对饮食并不过分挑剔,他对任何烹调方法都能习惯,因为他预见到也许将来有些日子根本谈不上什么烹调法。
因此约翰爵士请他吃法国式早餐的一片美意几乎是完全被忽视了。
可是约翰爵士似乎心中有事却没有被忽视,被罗朗注意到了。
很明显,他朋友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他,可是还在犹豫。
罗朗认为应该助他一臂之力。
因此,在早餐进行到最后阶段时,罗朗两个肘子抵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以他那种近乎粗鲁的直率语气说:
“喂,我亲爱的爵士,您有什么想对您的朋友罗朗说,可是又不敢对他说的事情吗?”
约翰爵士哆嗦了一下,他那苍白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见鬼!”罗朗接着说,“大概这件事您难以出口吧;不过,即使您对我的要求很高,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拒绝您,您请讲吧,我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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