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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一出,满座皆惊,先前那些“夏月扬明辉”“泰岳山峰盛泽长”之辈不免落花流水,便是范希诚刚刚的“卑枝拂羽盖,修条摩苍天,丹霞夹明月,华星出云间”也差了好大一筹。太子连声赞道:“言壮而情骇,当真将军霸气!彦升文武双全,当真不愧才子之名!朝廷有此良臣,是我大应的福气啊。”有人领头,众人自是赞叹不迭,廖谨修虽小声批了句“不避危仄,有伤清雅之调”,诸人却都佯作未闻。瑞宁世子则是微笑颔首,颇为打趣地看著任晖,心道这明显是你行伍中作,你要帮沈约找场子,却搬出自己诗作,未免太假。
任晖鼻子哼哼,淡淡道:“此乃彦升初赴边关之时,安仁送别之诗,虽是幼年旧作,但彦升一时记不起其他,廖公子先前品评沈叔惊采绝豔,安仁家学渊源必有大才,此诗应该也当得起。”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投向沈约的不再是等著看笑话的眼神,而是充满不解和震惊的目光。今次大考虽消解了部分沈约的恶名,然而众人成见已久,总以为沈家父子联手科场舞弊,加之沈约高中後一直无甚亮眼表现,更是加深了这一印象。再看这诗,当真当得起陛下“锋发而韵流”的点评,何止锋发而韵流,其雄壮豪迈之处又岂是一般文人比得?较之今日诸诗,譬犹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尘沙,未足言其高洁也。
而更有好事之人掐指一算,发现果如任晖之言,此诗便是沈约十二岁上所作。十二岁能写出这等诗来,这沈约莫不是个天才?
幸好老沈家已经有一位天才,所以众位公子的心理防线比较高。几位性情较直接的,更是摇头晃脑、击掌而歌。沈约一声干笑,心中大窘,这明明是任晖出征後他写著玩的,哪里是什麽劳什子的送别之作?任晖从他书房里偷诗不算,居然还当著众人面抛了出去,这让他日後如何还有机会韬光养晦?
他一面欠扁地扼腕叹息,一面故作腼腆状,向太子那桌拱手致意。
反正这名嘛,总是要出的,早死早超生,前次科举没出够,那就继续出吧。
这麽想著,任晖得意的笑容也就不那麽可憎了。
但沈约虽然皮厚胃大,却也架不住众人酒杯和溢美之词的轮番轰炸,当敬完又回过两桌人时,他的脑子还撑得住,肚皮却快爆了,连道酒力不支,在美人儿的带领下上後舱找茅厕去也。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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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预告:第九章、一钩新月试剑影,越莲湖暖意难平
第九章(1…3)
他第一个动手的对象是林士明。那位情报网遍及天下的中丞大人。林府他再熟不过,不到一炷香时分便已制住所有侍卫,摸到了林士明床头。他没有杀林士明,因为他很有用。但他必须证实自己的疑惑,所以他拿下了蒙面的黑布。
面对著黑幽幽的匕首和沈约的胖脸,林士明没有拿他的身世之秘要挟他,而是甘愿归为臣属,恳求这位同僚之子放过自己。沈约觉得很有趣,而且很开心,如果林士明都不知道的话,那天下知晓他真实身份的人实在不多。
於是他很开心地收下了这笔大礼,包括那位葡萄还是桃子姑娘。
令他惊讶的是,在合作拟定今晚计划之时,林士明表现出了杰出的智慧和很彪悍的勇气。
他根本不在乎会让太子陷入危机。
也对,沈约想想,通敌卖国、暗养私兵、偷盗国帑、贩卖军火、威胁朝臣、林士明犯下的罪名足以灭他奶奶的十八族,虱子多了不怕咬,哪还差这麽一桩?
而他上有双亲下有部属,可没林士明那麽大的胆子,於是客是锺聿宁请的,地点是林蓬定的,建议是晴弓说给林蓬的,既然不容易把自己摘出去,干脆把所有人都拉下这趟浑水。
何况还有睿王世子,沈约得意地想,同时不免也感到一丝自惭,当初拟计划时,最关键的两点他都忽略了。
一者,掉到水里的话,他的脸怎麽办?
老爹喝著梨汤,淡淡地点了他一句,林士明手上,肯定有这种人的。
二者,万一某个环节疏漏了,他要抱著哪根大腿?
任晖是居中人,自然不行。太子遭刺,分属任何派系的朝臣只怕都洗脱不开。於是自家老娘打扮地雍容华贵走了一趟睿王府,顺利把皇家自个儿也拉下水。
果然,老一辈的智慧,非我等所能及。
说来繁琐,这些念头在沈约脑子不过一闪即逝,当感到自己的肌肉和神经都足够放松,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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