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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上︱床,当王丽萍拿着步可浑身赤︱裸着和庄纯的照片时,我发现自己出奇地镇定。因为我知道,步可爱我。我当然不能欺骗我自己,我也很在意,但至少我知道,步可心里最爱的是我就够了。她又用同样的手段逼我离开步可,但是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放手,因为,我也爱步可。
我没有什么讨厌的东西,硬要说的话,那我讨厌意外,不过人是不可是我这一生中最美的意外。
“喂!资料整理好了没有?你一个人对着窗外发什么呆啊?”不可走到我面前,捏住我的下巴,“怎么,想我了吗?”
这人真无耻。
仿佛听到我的腹诽,作为惩罚,步可牢牢地吻住我的唇。
和步可交往了这么久,我的吻技丝毫不见成长,总是被吻得头昏眼花,最后被牵着鼻子走。
“你是不是更爱我了?”步可靠在我的耳边,轻声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有没有去顶新书《随风流浪》呀、希望MINA能喜欢~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如果把和我上过床的人名都用16号字体写在A4纸上,应该能够写满整张纸。但如果把我爱过的人写在纸上,仅仅只有两个字。
这是让我绝望过了两个字——李喻。
我是男人,李喻也是男人。在遇到李喻之前,我从未想过像我这么一个人竟然会爱上一个人,更别说是一个男人了!这一点我自己想起来都觉得荒谬,因为我一开始接触他时,就觉得他是一个被孤立在这个世界以外的人。
根本没什么赞扬的词可以用在他身上,相反的,一箩筐的贬义词全部可以砸在他身上。这么贬低一个我爱的人,反而显得我的品位有问题了。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原谅一个这样的自己。另一方面,我又无所不用其极地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我不明白,想我这么一个人,有哪一点不如那些哭哭啼啼的女人。但他为什么总低着头不鸟我?
大学时,我通过一些手段和李喻进了同一所大学。我在大学的前两年给过他无数次的暗示,我终于发现,我爱上了一根胡萝卜。不,胡萝卜是富含维生素C以及胡萝卜素的好蔬菜,李喻哪点比得上胡萝卜?于是我开始忏悔,像李喻这么一个人,有哪一点比得上软乎乎的女人?
在我还在犹豫要不要把李喻直接按倒的时候,我的父亲去世了。我在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有些可悲的是,我根本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凌晨三点,我一把掀开李喻的杯子,看着他蜷缩在床上瑟瑟发抖的身体。他上个星期刚理发,不带眼睛的时候有一点美,真的只是有一点美而已。但这一点美,足以让我心动。
事实证明,李喻没有一点可以安慰别人的能力。他像一只大型犬一样跟在我身后跑步,连叫都不叫一声。我承认,我控制不住对李喻发火就像我控住不住对他的爱。
我和他的第一次说来有些让我惭愧,我不记得那晚是因为什么去和同学聚会,大概是联谊之类的事。我给李喻一个眼神,他果然乖乖地坐到我身旁。兴致正浓的时候,玩起了酒令,输的人要么自罚一杯要么任人摆布。轮到李喻的时候,他不负重望地输掉了,酒他自然不会喝,只能任人摆布。我忍不住要出声制止的时候,他们却要他说一句他爱我。
原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李大学士你酒量不济就算了,你就找个人告白吧!得,就近原则,你看你身边的可是咱们S大的校草,不然你就代表全体女生对步可说句‘我爱你’吧!”
听了这话,我有点兴奋,但依旧故作镇定地转头看了李喻一眼。这家伙竟然也在看我,镜片下的黑色眸子闪烁则会盈盈的光芒。我一下子觉得脑袋有些发昏了,然后我听见他小声地说:“步可……我知道你讨厌我,但玩个游戏你就不要介意了……”
“快说啊!”这时周围的人开始起哄。
李喻的双颊红得快要透出血了,他用我永远无法忘记的声音说,步可,我爱你。
那时,我的脑袋一下就炸开了。我开始拼命地喝酒,安抚我狂躁的心情。我的酒量很好,所以喝得太多也只是微微发晕。我看见两个李喻一副为难的样子,在我面前晃吖晃,晃着晃着变成了四个,我对着一个方向笑了一下,轻轻地喊他:“李喻。”
李喻,我就知道你爱我,对吧?
到家里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清醒了,我听到自己一遍一遍地喊那两个字,李喻。我清楚地明白我是在装醉,我只是借着醉意表达出我以前从不敢表达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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