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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声掩盖了我们的动静。这一次,我们的尖兵班在越共发现我们之前先发现了他们。这一次是我们打了伏击战,我们盯住了他们。一阵扫射撂倒了好几个越共,余者赶紧逃走了。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是第一个可以明确证实是我们打死的越共。他仰面朝天躺着,无神的双眼朝上凝视着我们。这个人身材瘦小,面皮粗糙,脸呈深棕色,穿一身做工粗糙的黑布短衣裤。我们将这种衣服称为睡衣裤。我的目光落在他脚上。他足登旧轮胎做的凉鞋,剪下的一条轮胎胎壁权做鞋带。这就是我们见不着面的可怕敌人。我心无所动,同情肯定谈不上。我们这一方的死亡和痛苦见得太多了,谁还管他们怎么样呢。我们俘虏了受伤的越共就离开了。
首次证实有越共毙命一事大长了南越军的士气。后来称之为“数尸体”的数字游戏当时尚未实行。不过,越南人早就猜出美国人想听到什么了。他们总是给我看顺着丢弃的武器找到的血迹和其他因环境不同而不同的证据,以此“证明”有被击毙者。我对他们说,这不足以为证。后来我竟成了这种令人厌恶的游戏的裁判。我规定,证明越共在战斗中被击毙需要见到越共的尸体,没见尸体就不能作数。
首次确实击毙越共之后不久,一名越南中尉兴奋地跑来报告又确实打死了一名越共。我说:“让我看看。”他回答说:“太远了,太危险。”我又重复了一遍规定,他晃了晃食指,好像在说我拿证明让你看。半小时后他回来了,交给我一个手帕包。我打开手帕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里面是一对刚割下来的人耳朵。
是日夜晚围坐在营火周围时,我把连长和军士长们都召集过来。我说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证明击毙了敌人要有全尸,而不是尸体的一部分。不许再割耳朵,不许再肢解敌人的尸体。
7月23日,我们营在边远丛林地带转了6个月后终于可以稍事休息了。我们奉命离开小良基地,撤出阿寿山谷,到特种部队的一个营地去休整。一天上午,我们重又踏上小路,沿着一条溪流的河床行进。太阳当头照着,我走在纵队先头。突然间,我的右脚踏空,立刻觉得一阵钻心的刺痛。我把脚从一个约一英尺深的小坑里猛地拔出来。原来我踩进了竹签陷阱,竹签刺穿靴底扎进了脚心。我只能骂自己笨,然后继续朝目的地一瘸一拐地走去,路程大约还剩两三个小时远。要说当时的心情,我的尴尬劲儿比疼痛还难受。我不想让越南人知道我伤着了脚。
然而,还没走出20分钟,我就疼得受不了了。我找了根树枝当拐杖,又继续前进。最后一英里,我是摇摇晃晃坚持下来的,差点儿倒下去。到了营房,美国军医没有费事去脱我的皮靴,而是把它剪开取了下来。他只看了一眼伤口,就叫来了直升机。竹签从脚底一直扎到了脚背,脚肿得很大,牛粪的毒素已扩散,全脚发紫。他给我包扎了一下伤口,我就坐上直升机朝顺化飞去。
一到顺化,L…19“猎犬”式飞机的飞行员邓赖普便开始照料我。邓赖普待我立刻像老朋友一样,可是我以前从没跟他见过面。他对我说,是他给我投递的婴儿信函。邓赖普把我送到单身军官宿舍开的诊所。那儿的医生为我清理伤口的办法令我刻骨难忘。他把一种消过毒的碘酒纱布从伤口的下边塞进去,从上边拽出来,接着便像擦皮鞋一样在我脚里来回拉动。我死死攥住邓赖普的手不放,心想我一定会疼昏过去。随后,医生给我注射了各种抗生素,把我安顿在单身军官宿舍的一个房间内。
我康复很快,但作为战地顾问的日子却结束了。我所剩时日无多,不便再回营去。我是该营7个月来的第34名伤亡人员——7名阵亡,27名受伤。要说不愿意离开战斗那是假的。艰苦与死亡这两个伙伴是易于抛弃的。不过,到受伤时,我实际上已成了不挂名的营长。我和部下经历同样的危险,同睡一片地,同吃一锅饭,而且和他们一样洒下了鲜血。在佐治亚州悬崖上共同面对的挑战曾将我与同类人团结在一起,在阿寿山谷共同经历的死亡、恐怖和小小的胜利喜悦将我和几乎无法交流的南越军人同样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当我离开二营的战友时,真有些依依不舍,留在心里的远不只是一种遗憾。
我极力想阻止陆军采取的军人伤亡后自动通告其亲属的做法。我踩上的不过是一根竹签,而不是地雷,我不想让家里人受到不必要的震惊。但是,官僚主义的车轮还是无情地转动起来了。关于我受了轻伤的事,陆军用电报通知了阿尔玛和我父亲。阿尔玛倒能平静对待,父亲却断定陆军没把最坏的情况说出来。南越当权家族的做法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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