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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种事在我们汉民族地区,其实一直就有。但是我们客观地说,汉民族的知识分子,统治阶级的确在宋明以后觉得这个事是丢人的。那么汉民族的想法,很自然地就会逐渐感染给入关以后的满洲人。满洲人在入关之前,他觉得嫂子嫁给小叔子这太对,太应该了,还甭说传宗接代,就说一个寡妇你怎么生活啊?哪个地区好生活啊?就得跟着啊。所以他觉得这是个很正常的现象,那入关以后呢?跟汉族人长期接触,也学四书五经,也学朱熹的学说,逐渐觉得,这个事是挺丢人的,不能做。然后把《大清律》改,改掉《大清律》,加了两条。第一条,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收自己的父亲的小妾,收爷爷的小妾,就类似于唐高宗这样的,什么刑法呢?斩,斩首。然后收兄嫂与弟媳者,绞。一个是斩一个是绞。刑罚不一样,收长辈的斩,斩首,那个是绞。不过,我们说这都是满洲人入关几十年以后的事了,他们才逐渐接受了汉民族的文化。但在顺治帝刚刚入关的时候,还没那些。所以像这种事还很多,特别多。但是我们想想,过了一百年以后觉得这个事多丑恶啊,咱们怎么写书上,咱们祖宗就办过这种丑事,他也觉得丑了,原来他也不觉得,念了几天汉字,就觉得这事丑了。咱怎么改变啊?咱祖宗办的事忒寒碜了,办法只有一个,隐瞒历史,篡改历史,消灭历史。从此以后你再找吧,这些事满洲人入关以后找不着这个事了,但凡有这事的,这个人都是不好的。这个人都是该杀了,在捏造他的罪名的时候给他加一个这个事,好人没有这个事。于是乎,这被篡改的历史呢,我们就看不清楚了,就有了我们今天的话题。
这孝庄皇太后她到底嫁没嫁给多尔衮呢?
前面,我们说过,在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多尔衮的问题上,历史学界一直有三种说法。
那么,到底哪一种更加符合历史的真实性呢?
在我具体考证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支持这三种观点的论据。
第一种观点,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
支持这种观点的论据有如下八条:
论据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
我们前面给大家介绍,孝庄皇太后出生于1613年,姓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族人,十二岁时即1625年嫁给皇太极,嫁给比她大二十一岁的皇太极。1643年,孝庄皇太后三十岁,她五岁的儿子继位当了皇帝。我们说一个是三十岁出头寡妇,一个是只知玩耍的孩童,孤儿寡母,两个人怎么能够撑起战火纷飞中的大清王朝?她怎么办?在当时,我们说顺治皇帝名义上是皇帝,但是我们要清楚一点,皇帝的玉玺是放在多尔衮家的。皇上没有皇帝的玉玺,这个多尔衮表面上他是顺治皇帝的叔叔,努尔哈赤的十四子,比孝庄皇太后大一岁。在入关进军中原的过程当中,可以说是他们家兄弟三人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手握重兵,成为朝中说一不二的举足轻重的人。你怎么样保证他不篡位?怎么样保证他不把你踢开?所以人们普遍认为,正是因为孝庄皇太后为了保证自己的儿子能够长久地做皇帝,而不惜委身于自己的小叔子多尔衮。
那为什么不委身于别的人,偏偏委身于多尔衮呢?一是他手握重兵,权倾一时。二,据她想,多尔衮这个人跟她过,肯定不会有后代。不会有后代,我跟你过了,自然把我儿子当成亲儿子,我也给你生不了孩子,别人也给你生不了孩子,多尔衮这个人就一个女儿嘛,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太后下嫁是为了保证他儿子的皇位。
人们认为有了结婚仪式,办结婚喜事才算下嫁。持太后下嫁观点的人认为,只要你有这种行动,我们就不在意你的形式,你结婚办事没办事,我们都认为你已经下嫁,因为政治婚姻不在形式,在实质。所以这是他们的第一点,他们认为正是这点,正是因为太后下嫁,才保证了她儿子的皇位,保证了顺治的皇位,才稳定住多尔衮的情绪。这是论据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
第二个论据,弟娶其嫂的满洲旧俗。把太后下嫁这个疑案放到清初,清军刚刚入关,满洲人还没有接受汉民族的思想之前来考虑。这持太后下嫁了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那就太对了。过去满洲人太简单了,爹死了,儿子把自己的小妈给接过来,就一块儿过了,哥哥死了,弟弟把嫂子接过来就一块儿过了,这是满洲旧俗,人尽皆知。所以,他们认为,收兄嫂、收弟媳这都是正常现象,见怪不怪,而且,历史上也确实记载,他们这种事特别多,甭说别人,多尔衮就有。据《清世祖实录》载,顺治的哥哥豪格,是多尔衮的侄儿,但是他比叔叔还大三岁呢。他们俩争夺皇位失败,两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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