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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但代表财政的汇金将以什么样的身份进入,是稀释其他民间股东利益的大股东?还是一个公益的政策性贷款者?光大银行的股东当初以每股元投入获得1元纸面价值股份,到2006年年中每股净值负元。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商业银行显露国有本质(2)
曾经,我们以为注资、剥离不良资产、股份制改革是万灵仙丹,时间证明了我们的错误;现在,我们正在犯同样的错误,把上市当做包治百病的万灵仙丹。就像光大银行的管理者说的,“只要上市了,一切都好了”。真的如此吗?时间将会证明盲目乐观情绪的可怕,也许中国金融机构的潜台词是,“只要上市了,我们就有钱了”,我们只能乞求中国溢价永远受到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垂青。
更可怕的是等待扩充资本金、排着队等待上市的数百家城市商业银行,它们是地方国有企业,是地方政府解决本地金融流通的好帮手。根据中国加入WTO协议,到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将向外资全面开放。122家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严重挑战。
城市商业银行源自城市信用社。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城市信用社在中国出现并迅速发展,截至1994年达到5 200多家。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信用社体制上的问题开始显现,当局的应对之策是在“清理整顿、联合重组”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中被评级为“一类行”的符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银监会对2005年城市商业银行分类的新标准,“一类行”的主要标准是: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0%以下,资本充足率超过8%。银监会2005年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达到这一条件的银行共有31家,比2004年增加了14家,但仍有70%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未达到要求。这些银行何去何从,改革成本由谁承担?是否由地方纳税人承担?
截至2004年年末,各级地方政府及股东为处置城市商业银行历史遗留包袱、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累计弥补城市商业银行财务亏损达亿元,累计剥离不良资产亿元,累计置换不良资产亿元,投入的资产总额达亿元。其中,仅2004年就弥补财务亏损亿元,剥离不良资产亿元,置换不良资产亿元,投入资产总额为亿元。
如此的改革路径让社会财富一步步流入国有金融机构的黑洞。如果能够打造出市场化的新世界还罢了,但以往上市的国有银行的前车之鉴,就是行政尾巴难遂市场之愿—成立董事会之后,管理人员仍然进入有级别的行政人员序列,银行间的高官实行任命制,造成的局面就是在貌似市场化的经营体制内部包裹着行政体制的坚硬内核。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资金被盗案、河松街支行案、双鸭山市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案,一个个肆无忌惮的案件,如果还可以被有关方面以旧体制后遗症推脱责任的话,那么,中银香港、前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案,无论如何不能拿外部监管不到位作托词。从这一系列案件来看,不良的内部机制仍然是在海外上市银行发生资金流失的主要原因。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开始正式进入全球经济圈博弈,决策层开始思考从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手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2000~2002年是一个过渡期,在这一阶段,股份制的目标已经明确。事实上早在1999年,建设银行已经做了股改上市的战略设计。
2003年12月16日,汇金公司悄然成立,并于当月30日向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注资共450亿美元。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拉开帷幕。2004年3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将两家试点银行改造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3年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相续转变为股份制商行。至2006年底,上述四行股改上市工作全部完成。
市场自律与他律密不可分,国有企业对于上市的过分迷恋曾导致国内资本市场成为圈钱地,而放弃自律一味寄希望于他律是对自身责任的放纵,说得严重一些,是对民族长远经济利益的藐视。除非国内银行能建立硬约束体制,除非能够杜绝像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这样给银行不良贷款增长以口实的政策性负债,新的注资行为并非明智之举。但在目前的改革路径中,没有什么能够代替注资、引资为上的模式,伤筋动骨的制度性改革非既得利益者所愿,也触动了中国经济渐进市场化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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