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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虽然是在这荒郊野地的,可是那吃相,却像在享用皇宫盛宴似的,端的是优雅端庄,果然是大家公子的修养。
林方晓不由得好奇了,这易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就坐在这里跟她一起吃烤竹笋了,不过这话她可是不敢问出口的,其实她自己这副模样也是奇怪得很,不过人家易公子丝毫不问,那定力也不是一般地好。
吃完烤竹笋,易杨用个布袋子把原来挖好的冬笋装起来,轻松地提在手上,道了声:“走吧!”便沿着来时的路走了起来。林方晓慌忙跟了上去:“咱们来的时候走的好像就是这条路,怎么又回头了?”
“这是出山的路。”易杨头也不回地说。
“什么?”敢情他原来带自己走了半天,不是出山而是进山啊,林方晓悲愤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又走了半天,念在他好歹救了自己,又让自己吃了一顿鲜美无比的烤竹笋的份上,勉强消了气。
再接下来离山外就不远了,出了山,易杨在附近农家牵出一匹马来,利落地翻身上马,随后皱眉看了看林方晓:“我要到泰安城去,你如何?”
“我?”林方晓看了看四周远远才有一间茅舍的村落,笑道:“真巧啊,我也去泰安城。”
易杨老大不情愿地把林方晓提溜起来放到自己身后,纵马奔驰起来。其实易杨已是尽量放慢了速度,可是对于第一次骑马的林方晓来说,还是颠得五脏六腑都几乎移位,生怕自己掉下去,又不敢搂住易杨的腰,只好死死扯住他的衣服,到最后手指都僵硬得几乎无法伸直。大腿内侧绝对是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双腿更是被这个骑马的姿势弄得酸疼无比,真是受尽了折磨,一路上在心中把这个冷漠无情的臭男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幸好泰安城并不算太远,在林方晓还不至于承受不住一头栽下马来之前就已到了,林方晓狼狈万分地滚下马来,还来不及喘口气,易杨伸手递过来一小锭银子道:“泰安城到了,你自己回家去吧,我还有事,告辞!”说完双脚一夹马腹,居然就这么一溜烟儿走了。
只留下狼狈不堪的林方晓,愣愣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望着手心里的一小锭银子目瞪口呆。
什么人啊,哪有救了人就这么把人抛下的,林方晓气得直跺脚。易杨是她自从与家人失散后第一个帮助过她的人,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当成了唯一的依靠,突然间被他抛下,一种惶恐无依的感觉马上充斥了全身。
林方晓此刻浑身伤痛,累得一塌糊涂,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可是翻翻包裹,只剩下几套换洗衣裳,银子和值点钱的首饰都被匪徒拿走了,自己浑身上下就这么一小锭银子,可不能随便就花了,于是强打精神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贵的客栈,进去详细打听清楚了,五十文钱可以要个下等的小房间住上一晚,自己这锭银子换成铜钱也有六七百文,省着点花还是可以勉强支撑几日的。
想到往日看的话本小说,人家进了客栈,总是豪爽地喊上一句:“来一间天字一号上房。”不由得一阵心酸,好端端的怎么就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呢?
也顾不上床铺是否干净,林方晓倒头就睡,这一觉直睡得日上三竿,肚子咕咕乱叫才醒来,身上依旧是酸痛不已,移动一个指头都是艰难。却也只能强忍着艰难地起身,胡乱洗漱一番,见额上的伤处已经收口结疤,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这好好的花容月貌,唉,真是可惜了。
不过这时候还轮不到她自怨自艾,林方晓也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生怕脑子一有空就会想起不知在何处的爹娘和哥哥,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想法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林方晓寻思良久,决定先找份活先干着,攒点钱才好上路去寻访爹娘。于是走出房间随便跟小二买了个馒头吃了,慢慢地踱出客栈,林方晓在乡下长大,男女之防看得并不大重,为了养家糊口,女子在外做工赚钱也是司空见惯的,林方晓也并不认为自己想在街上找份活干有何不妥。
鼓起勇气走进一家商铺,陪着笑脸询问,刚开始人家以为她是上门照顾生意的,还好好的笑脸相迎,待得听了几句,便都不耐烦地赶出来了,林方晓热脸贴了几回冷屁股,也是意兴阑珊,闷闷地垂头走着。
一不小心便撞到了一人身上:“唉哟,你这姑娘,走路怎么不看道?我这一身老骨头,差点没散架咯!”
作者有话要说:
☆、阑珊阁
林方晓连忙道歉:“对不起。”抬头一看撞着的是一个打扮得干净利落的大婶,虽然嘴里说着抱怨的话,可是脸上还是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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