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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说我十六岁,也不想把我的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七。后来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这个想法。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他人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
我自己是不会想到这个上去,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你看,我甚至把青春当成了肉麻的东西。
但我活脱脱当时正青春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发觉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别人还在把我当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这害死人的青春。
少年。
白衬衫。
莫小邪有这么一首诗,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记本上。
少年。
这也是有着青春情节的我所挚爱的词。
我仿佛从来也没少年过,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决不单纯。说我单纯的人都错了,我只是天真,但不单纯。从很早开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事故,但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这点我是无从更改的,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影响了我,故乡是我心灵中最圣洁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宁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永远埋在心底,也不原意多说,就像我现在一样,蜻蜓点水,不愿多提。或许这就是我喜欢看古龙小说的原因,他对我的矛盾心思有最鲜明的阐述。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去看古龙的小说,我想象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们不认识。
“把青春永远留在17岁”是我写过的一首诗。
那是我最初写古的几首诗之一,我也很少想起。但忘不了。
那些细节是那么模糊,好象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也有过一个人在深夜读诗的经历,读到情深浑身颤抖,想总有知己,总会有人互相理解。初三时我打算自杀也是由于我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知己,但他让我失望,我于是想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友情的纯洁。
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想起来还心悸。说起来我是一个善忘的人,或者是故意善忘的人,但那件事我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它就发生在我最“青春”和最纯粹的时候,我是用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去理解“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的啊。
“我也追求过精神,可总和肉体相遇”——王朔
说的太多了吧,说说八十后——
没什么意义的八十后,和没什么意义的生命,于是它便有了意义。
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所有责难我不放在眼里。当我失望,也就转身就走,不去想曾经付出过什么。
对八十后谈不上什么失望,因为我认为的八十后,决不简单是一个时间概念。虽然一开始,它是由时间概念来划分的。那八十后,是我们——我们最初在诗江湖的朋友一起提出的。他们是我惦念的人,如果我有过青春,我的短暂青春中的短暂时光就是干这个的。上网,去聊天室,去春树下,去诗江湖,骂战,希望,失望,悲观,绝望,重新希望,友情,背叛,新的友情,误会,拒绝,彷徨,觉得自己是个傻逼,伤害他人……等等等等,都是已经过去了的,那大概是1年前的时光。每天去上网,这让我感到充实。
《北京娃娃》是一道分水岭。
或许不是它,是我个人的一些私事,我现在很像隐居。不再像从前一般热血沸腾,只因为我把中心放到了别的地方——我的私生活。这让我由假小子变成了女人。
我从前没注意过自己性别,现在我觉得我是“少女”了。
《看电影》说过,女人一旦遇到了她爱的男人,她便没有了江湖。除了秋瑾。
我是秋瑾么?
如果不是,我也想是法拉奇,在沉默了这么多年以后,写下了激|情的文字《愤怒与自豪》。
人是需要机缘的,让命运来决定我下一步会做什么吧,在命运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可能不挺身而出,在命运做出批示之前,我是“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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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那鲜花去,因为我最怕孤独
去大连签名售书的路上,朋友打来电话:“不会吧?春树,别告诉我你穿着Chanel的鞋站在无座的火车上。”
“我操,真是让你说中了。”我呻吟道,顺便看了看堵得水泄不通的过道,到处是站着和蹲着的昏昏欲睡的人。
我有一句从格瓦拉那里引用过来的名言,叫:“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第一次看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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