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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句活,快买镜子。”那一次他狼狈而去,以后虽然仍每月必至,每至必“暂借”若干,但不再谈有谁迫害他矣。
该世侄是聪明之人,采取此策,我不怪他,盖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明知没人迫害他,但没人迫害为啥没饭乎?仍不得不制造出假想敌以提高身价;一是可能他真的受过委屈,而将假想敌加以固定,于是任何一个稍不如意,都以为是那假想敌在捣鬼。这是一种生物的原始嫁罪本能,君不见小孩子跌倒乎?明明是自己不小心,却要打地。
有些凶杀案里的凶手,仔细分析起来,实在没有动刀、动枪、动手榴弹的必要,而竟自以为他是《水浒传》里的人物,悲剧便由此而生。柏杨先生有一友焉,执教某学堂,和同寝室的某教习势如水火,他发誓非揍之不可,我怎么劝他都不听。他曰:“我宁愿坐牢。”我曰:“宁愿如何者,自信它不至于如何也,阁下宜手下留情。”他不服气,结果把那教习头上打了一个洞,法官要收押他,他才发慌,到处借钱赔偿医药费,看他那可怜之状,真不知当初何苦来也。
前已言之,个性是造成悲剧的原因,被人杀如此,杀人亦如此。有些凶手往往自己不成才,像拴到木桩上凶恶不驯而又甚为聪明的番狗一样任何比它更伟大的实体是不可能的。如果假定它仅仅存在于,在它眼中观察,这也不对,那也不妥,见人就咬,见影就叫,搞来搞去,转来转去,绳子都缠到木桩上,天地也随之越来越小,终有一天自己把自己勒得出不来气,但它却硬是怪那些过路之人和日月所照射的影子。如果恰巧有一只猫在屋背上晒太阳,也要将之恨入骨髓,曰:“老子在此受苦,你在那里舒服,不下来把我的绳子咬断,我不宰你宰谁?”
呜呼,这一类人可以说很多,皆凶手的预备军。改变之法,在于多读书,在于社会给他可以维持其自尊的希望,然而,问题是,变化气质,谈何容易,大智慧的人才有能力见善而迁。个性既成,原子弹都无办法,故凶杀案才层出不穷也。
布衣之怒
谈凶杀案数日,余意未尽,再说两点,作为补充。
其一,光脚的人既无顾忌,则有鞋穿的人真难再穿下去矣。昨天有一朋友,也是大小之官,告曰:“照你的意思,要从根本着手,从气质上解决,即令行得通,不知哪年哪月才收到效果,我们现在将如何哉?”盖在上月之末,因分配房子问题,一个科员老爷曾指其鼻骂曰:“干你老母,你只给我八个榻榻米,我教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余悸仍未消也。柏杨先生曰:“你回报他一耳光没有?”曰:“我怎敢惹也?”我曰:“蠢哉,阁下,揍之准没有错!”一则是该科员有妻有子,有职业有房子,也是有鞋穿的人,只为了宿舍太小,便口出狂言,是借潮流而拣便宜也。二则分配宿舍,乃同阶层的同事抽签而定,合法而公平,他仍胡闹,事后一想,自己都会发现自己站不住。
合法而公平,是有鞋穿的人治事唯一秘方,如再能在态度上保持和善,则根本不会有什么凶杀案。《韩非子》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曰:某城大乱,大官狼狈出奔,可是跑到城门,已下锁矣,再一看那守城门的家伙,不由魂飞天外,原来该家伙当初犯法,由该大官审理,判处刖刑,把双脚生生剁掉,这一下子冤家聚了头啦。想不到那守门的人竟不记旧恶,开了门放他一条生路。大官诧而问曰:“你捉住我不但可以报私仇,且可富贵,为啥不如此?”答曰:“我虽受刖刑,是我自己犯法,怪不得审判人员。当你判我刖刑的时候,我在堂下见你呻吟不语,面有痛苦恻隐之色,知你已为我尽了最大力量。”
我想这故事应大量印刷,置于每个有鞋穿的人的案头,不但有助于他的做人,且可预防其被人在身上乱通刀子。盖只要合法,他便口服;只要公平特“。,他便心服;如果再能把人当人,同情之,怜悯之,原谅之,在可能范围内诚恳地帮助济助之,即令事与愿违,对他无补,人心是肉做的,我不相信上帝会特别加料,造一个专门忘恩负义的人,故意摆在你的面前。即令他蠢蠢然不会感激,亦不易生仇生恨也。
其二,还有一种现象,有其普遍性焉,那就是有鞋穿的人,再也唬不住人啦。文化水准日益提高,使人对事物都看得比从前更为透彻,观察得也比从前更为清楚。从前那种对长官、对老师、对长辈的尊敬,多少含着一点江湖义气,所谓“父要子死,子不敢不死;君要臣亡,臣不敢不亡”。一九四○年代之前,这种气质固然已经很淡,但仍多少存留一些。而今恐怕是没有这回事,代之而兴的是民主社会所有的权利义务观念,大家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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