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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购买食物之用;这也是狱卒们榨取油水
的主要来源。犯人们向看守所长领取存款时,照例由看守所长扣去三成至五成,再由值日的
牢头拿这剩下的钱去购买食物,他又必从中至少扣取三成,食物买好或做好之后,再分成三
份,牢头们、犯人头目及出钱的本人各一份。因此,出大洋一元的犯人,实际只能得着价值
约一角的食物。这几乎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狱卒们要按着这个规定调整一个秩序出来,以
便他们各人所得的油水相等。
如果有几天没有油水可揩,狱卒们就用殴打犯人的手段来设法榨取。如果某一天购买食
物的犯人很多,总数在十元以上,就能成斤的买来猪肉,成包的购买强盗牌香烟(经常是零
枝购买的),那就是我们看守所大家高兴的喜事。这时狱卒们会认真料理这些食物,大家吃
完之后,还要大加品评。
这个看守所的犯人是整天被关着的,不需做工;每天只轮着两个犯人打扫院子,卫生条
件很坏,疾病也很多。监狱里还迷信不能捕杀耗子,因此,耗子多得可怕,每当我吃饭掉下
几顺饭粒在地上时,耗子大军就从各个洞口结队的向目的物搜索前进;我睡在炕上时,往往
从破烂纸糊的天花板上掉落一个或两个互相打架的耗子来,有许多次竟掉在我身上。臭虫也
特别多,我曾用十天的工夫捉了一小盒,成绩似不下于名记者邵飘萍②。蚁虫每晚都在奏着
曲子,与害疟疾的犯人的呻吟互相呼应。
这个看守所简直是一个无人干涉的小偷养成所。原来犯人中的多数本是小偷,而其中多
数的惯贼又互相认识;他们在一道,终日无所事事,只有研究偷扒的经验与技术;就是初犯
的,经过他们的熏染,也就入了这一行成为惯贼了。有一次捉进来一个未成年的小偷,第二
天便被其他的犯人殴打,在那里哭泣不已。在犯人们被放到院子里来作十分钟的散步的时候,
我问这小孩的年龄,他说是十七岁,但正确的算法还不满十六岁,他这次因饥饿偷窃食物被
判处徒刑一个月。当我问他为甚么被同监者殴打时,他说是他们逼他拜师父,他情愿拖洋车,
也不愿干这一行。谁知那个脚带铁镣的犯人头却因此怒月相视,我只有转脸向他说:“怎么?
你不喜欢我管这件辜吗?你可不能打这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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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忆》第一册
这个看守所也是吗啡客经常出入之地,几乎每天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被捉进来和被释放出
去。这些被捉到的吗啡客通常总被判一个月上下的徒刑,但实际往往不到三天就被释放了。
这些人的景象实在令人可怕。满身都是注射过吗啡的针孔;发了瘾的时候,呕吐不已,声音
十分难听,似乎就要断气的样子。我起初还以为这个衙门是基于人道观念将这些吗啡客提早
释放,谁知却另有内幕。
我同房住的那个看守兵向我泄璐了这个秘密。这个兵油子是十足的旗人模样,当口袋里
有几文的时候,就换过便服,大摇大摆的去坐茶馆,多数的时间,总在那里哭穷。他告诉我,
步军统领衙门在满清时是个肥缺,现在变穷了,收益都被警备总司令部和警察厅侵夺去了,
只能偷偷摸摸的收些吗啡捐。大宗贩卖吗啡的有日本人,也有本地“棍子”。由这些批发商
转卖给分布在北京城内的许多吗啡馆,这个穷衙门就向那些吗啡馆收捐,表面上却还要表示
禁卖。他指出那些吗啡犯三天就放走了,正是明禁暗捐的道理。如果认真禁止吗啡,或将这
些吗啡犯都强制戒绝,那么,这个穷衙门就连吗啡捐这点油水也揩不到了。
我听了他这些话,不寒而栗;我向他指出这是伤天害理的事。他哼着回答说:“伤天害
理的事还多着哩!”等我要求再讲些故事给我听的时候,他又笑着说:“得拉!留着脖子多啃
几天窝窝头吧!这个年头,我甚么都不指望,一心只想袋里有几文,在茶馆里一坐,喝上一
壶香片,日子就混过去了。”这个兵油子的这段话,活活刻划出当时北京衙门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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