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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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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你没有经历过,你是没有这种感受的。”

“不,我曾经也遇到过欺骗。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圣经’上有句话说得有道理。”

“哪句话?”

“‘当有人打我左脸颊时,我不还手,把右脸颊也伸过去让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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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

“不荒唐。可能你在物质、肉体上吃了亏,可你的心却安然无恙。反之,他会自责内疚,心神不安。所以我觉得,顺受其实才是最好的反抗。”

她莫名其妙地望着我,“你变了,青青。”

“哦?变成什么了?”

“说不上来。”她苦恼地摇摇头,“感觉离我很远。”

“呵呵,放心吧,我一直都在这里呢!”我笑着拍拍她的手。

她环顾四周,然后凝视着我,美丽的眼睛清澄无比,“青青,你让我妒忌。”

我站起身,走到她背后,搂着她,哄孩子似的对她说:“用不着。等一同回来后,我让他帮你找一份好点儿的工作,他肯定能找到的。”

然而,蓝湄没有等到这一天,她在一同回来的前一天悄悄离开。桌子上留着一张纸条,上面是娟秀的两行字:

“我是一个正在走钢丝的小丑,我已经害怕了,如果有可能,我不会选择这个角色。但没办法,我已经走到了一半,为了自救,我只能走下去,只能向前……”

从春天到夏天,我们的生活过得波澜不惊。

我开始把自己的小说在网上张贴。开始,没有什么反应,后来,渐渐有网友评论了。这些评论众说纷纭,有人说这几乎是当前自己见到的最好的小说,理性又干净,让人反思。但有人却说,情节不吸引人,看得让人昏昏欲睡,希望多创造一些高潮……

我略有些迷茫,但还是坚持不懈地写着,贴着,我想这世界总有属于我的知音。

终于,夏天快结束时,一位图书编辑主动联系了我。他说,他在网上看了我的小说,觉得立意很不错,思想深刻、文笔优美,属于当下图书市场中不可多得的精品。

但是他又说,一个好的作者,写书时,心中想到的不是自我,而是读者。作者写书是为了给读者看的,所以必须考虑读者的口味。否则,创造出的书只能“孤芳自赏”,不能进入图书市场。

我问他,当今读者的口味是什么?

他说,是快餐。是像麦当劳、KFC之类的快餐。简单刺激,不用回味。

我笑:那是垃圾!

他辩解,垃圾不垃圾的,不是由医生、营养师说了算,而是由消费者说了算。即便每位消费者心知肚明那是垃圾,可全球都为之疯狂。

我哑口无言。

他建议我,如果我往小说中加入一些年轻人荒诞颓废的场景,再将整个情节处理得惨烈一点儿,那么这本小说一定能卖个满堂红。

我说,不可能。首先我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即便想写,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有,我觉得那些不适合我的小说,完全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编辑失望地告诉我,如果我不改变,那么,他们只能说“对不起”。

“没关系!”我笑着冲他摆摆手。

回去后,我将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一同。一同笑着问我,说“没关系”时,有没有难受?

我坦白,难受肯定是有一点点儿的啦!

一同向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耳熟能详但可能被很多人忘记的故事:

“公元前722年,史称的春秋时期……

“这年的秋天,风和日丽。楚国人卞和同往日一样,到荆山砍柴。挥汗之间,只见祥云炫耀,一只美丽的凤凰,昂着脖子,拖着金碧闪闪的翎子,矜持又傲慢地栖在一块青石上。因华夏自古有‘凤凰不落无宝地’的传说,卞和认定这块凤凰栖立过的青石,必定是绝世珍宝。于是将它搬到山下,献给楚厉王。谁知经过宫廷玉工辨识,被认为是一块极为普通的山石。

“厉王大怒,为惩罚卞和欺君之罪,当即砍掉了卞和的左足。楚武王即位,卞和抱着青石又去献宝,仍被有识之士判为普通的石头,结果又被武王砍去了右足。

()

“若干年后,武王的儿子文王即位,失去双足的卞和坚信青石是传世瑰宝,依然想去献宝。无奈他失去了双足无法行走,无法将他亲眼看见凤凰停留过的宝贝上呈君主,于是便抱着‘石头’痛哭不停。

“过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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