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第2/4 页)
原来救了爰慧的是达尔瓦人,正是太阳部落的子民。这帮人也正赶往沙漠之中的绿洲——太阳部落现在的聚居地尜谷的途中。
他们从前线逃难而来,大概是爰慧杀骆驼的枪声惊动了人家。赶到的时候,爰慧已经奄奄一息了,倘若不是哈里的那封书札,恐怕人家不一定会如此厚遇,逃难途中,随处倒毙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现在看来,人家把我的替身当成了哈里的信使,不仅礼敬有加,而且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时下伺候的是一位少妇,她的丈夫正是这群人的头领,底下人,都尊称他为公爵,只是看他的穿着打扮,以及一应器具,似乎跟我们头脑之中显赫的贵族形象,相去甚远。
看上去,这公爵更象一个杂耍戏子的班头,花里胡哨的打扮,宛如中洲常见的那一种优伶的戏装,一反凤聚两洲这里穿着打扮的惯常风格,以前总见庄重过分,沉闷有余,即使青春少女,也很少色彩绚丽。公爵的这一套装扮,全是大红大绿不说,不仅颜色扎眼,还象统统抹了一层亮油似的,十分炫耀,实在过于夸张了,似乎随时准备上台演戏似地,一直带着妆。
看见我的替身十分清醒的样子,早已候在一旁的公爵就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他会说中洲话,而且知道不少中洲各地的方言俚语。至于爰慧的来龙去脉,他已经从哈里的书札中了解了一二。
原来达尔瓦人,本是凤聚两洲的寒族一脉,也是这两洲之中唯一不信斋教的民族,因为以太阳为自己的图腾主神,故而旁人都称之为太阳部落。这是一个到处迁徙,喜欢流浪的民族,每一个迁徙群落,基本上以一两个氏族为主。按照他们的话说,永远在追逐和平,在旁人眼里,他们似乎有点不够安分,不肯辛苦劳作,不肯安居乐业,实际上,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每一次迁徙,都是为了躲避战乱。凡是太平盛世之地,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达尔瓦人擅长歌舞杂耍,正是和平的人们最需要的精神消费。
这一次是从土笆港来,只缘蚩尤人已经逼得太近了,原先栖居的港口附近,已经遭遇了好几次轰炸和导弹攻击。
公爵带着自己的族人,曾到中洲各地游历过,尤令公爵骄傲的是,曾在中土大都受到过很多优隆的礼遇。据说那里的王公贵族,都非常喜欢达尔瓦人的歌舞表演。公爵腰间的烟丝荷包,金缕银丝编织而成,据说就是中土大都一位王公的馈赠,对方差点把他留下来当宫廷乐师。
“这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特点,绝不能因为一个人的享受,而抛弃整个族人,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苦难,整个族人会抛弃他。不管男女老幼,每一个人,都会意识到自己对族人的责任,哪怕是在一起忍饥挨饿,也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族群。假如我们的一个兄弟姐妹,不幸身陷牢笼,我们也会举族迁居过去,就在监狱的周围盘桓居留,直到我们的族人刑满获释为止……”
关于达尔瓦人,我的词典里却找不到一点关于他们的介绍。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不过单从公爵夫妇两人对爰慧的态度来看,倒也不失为一群善良忠厚之人。
“再说能在沙漠中遇险获救,本身就说明您的福缘不浅,这是光明之神的刻意安排,在您走投无路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为神效力的机会……”
爰慧也只有苦笑以对,每次大难不死,要说也确是冥冥之中有安排,可每一次遭难,难道不也是命运在成心播弄吗?那一个自称公爵的人,似乎有所察觉,从荷包里,撮了一小把烟丝,凑到爰慧的嘴边。
“嚼嚼吧!这一种东西,能除去您心中的烦恶,脱水的人都这样,得有几天功夫转不过劲来。我妻子每一次喂你水喝,都泡上一点烟丝,这是我们传统的土法子,百试百灵,在沙漠里救过不少人呢……”
爰慧将信将疑,稍微捏了几片,刚嚼了一下,肚子里立刻翻江倒海起来,还没等人撑起来,就哇地一声,喷了出来。最远的一口,都喷到了对面的铺上,溅了公爵一身。
爰慧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慌忙爬起来,要去替人家抹拭。始终守候在一边的少妇,却拦了过来,抢先把我的替身扶下了车。
“此一时彼一时,爰公子只怕现在是晕车了呀……”
()
那公爵也跟着跳下车来,从妻子手里接过爰慧。
“你去收拾里面吧,还是由我来照顾爰公子……”
说时,整个队列都停了下来。几个成年男子,迅速跑到了公爵跟前。
“时候也不早了,你们就找地方安营扎寨吧。”
吩咐完从人,公爵又转对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