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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公明知二州之要,所宜速定,当越禁取能,以救时敝;而不顾争臣之义,苟避轻微之科,选用稽滞,以失其人。臣愿陛下上则先帝,蠲除近禁,其诸州刺史器用可换者,无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书奏不省。
注'一'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谢承书曰“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是也。
注'二'铠,甲也。周礼考工记曰:“燕无函。”函亦甲也,言幽﹑燕之地,家家皆能为函,故无函匠也。左传曰:“冀之北土,马之所生。”
注'三'县音玄。
注'四'前书,安国字长孺,梁人。坐法抵罪。居无几,天子使使者拜安国为梁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买臣字翁子,吴人。家贫,负薪卖以给食,歌讴道中,后拜会稽太守。
注'五'前书,敞字子高,河东人也。为京兆尹,坐与杨恽厚善,制免为庶人,从阙下亡命。数月,冀州部有大贼,天子思敞功,使使者召拜为冀州刺史。
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一'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埶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
又市贾小民,为宣陵孝子者,复数十人,悉除为郎中﹑太子舍人。时频有雷霆疾风,伤树拔木,地震﹑陨雹﹑蝗虫之害。又鲜卑犯境,役赋及民。六年七月,制书引咎,诰髃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邕上封事曰:
注'一'说文曰:“牍,书板也,长一尺。”蓺文志曰:“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音义曰:“古文谓孔子壁中书也。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于徒隶,从简易也。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虫书谓为虫鸟之形,所以书旛信也。”
臣伏读圣旨,虽周成遇风,讯诸执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无以或加。'一'
臣闻天降醔异,缘象而至。辟历数发,'二'殆刑诛繁多之所生也。风者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三'夫昭事上帝,则自怀多福;'四'宗庙致敬,则鬼神以着。
国之大事,实先祀典,'五'天子圣躬所当恭事。臣自在宰府,及备朱衣,'六'
迎气五郊,而车驾稀出,四时至敬,屡委有司,虽有解除,犹为簄废。'七'故皇天不悦,显此诸异。鸿范传曰:“政悖德隐,厥风发屋折木。”坤为地道,易称安贞。'八'阴气愤盛,则当静反动,法为下叛。夫权不在上,则雹伤物;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贪利伤民,则蝗虫损稼。去六月二十八日,太白与月相迫,兵事恶之。鲜卑犯塞,所从来远,今之出师,未见其利。
上违天文,下逆人事。诚当博览觽议,从其安者。臣不胜愤满,谨条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九'
注'一'尚书金縢曰:“秋大孰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王乃问诸史百执事。”诗大雅云汉篇序曰:“宣王遇旱,侧身修行,欲消去之,故大夫仍叔作云汉之诗以美之。”密勿祗畏言勤劳戒惧也。
注'二'辟音普历反。史记曰“霹雳,阳气之动”也。
注'三'翼氏风角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
注'四'诗大雅曰:“昭事上帝,聿怀多福。”聿,遂也。怀,来也。
注'五'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注'六'宰府谓司徒桥玄府也。朱衣谓祭官也。汉官仪曰:“汉家赤行,齐者绛藳廃。”廃音文伐反。
注'七'解除谓谢过也。
注'八'易坤文言曰:“地道也,妻道也。”其彖曰:“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注'九'表左谓陈之于表左也,犹今云“如左”﹑“如右”。
一事:明堂月令,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节,迎五帝于郊,'一'所以导致神气,祈福丰年。清庙祭祀,追往孝敬,养老辟雍,示人礼化,皆帝者之大业,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数以蕃国簄丧,宫内产生,及吏卒小污,屡生忌故。'二'窃见南郊斋戒,未尝有废,至于它祀,辄兴异议。岂南郊卑而它祀尊哉?孝元皇帝策书曰:“礼之至敬,莫重于祭,所以竭心亲奉,以致肃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复申先典。'三'前后制书,推心恳恻。而近者以来,更任太史。忘礼敬之大,任禁忌之书,拘信小故,以亏大典。礼,妻妾产者,斋则不入侧室之门,无废祭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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