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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之郊曰□。”
注'二'蔡质汉官仪曰“尚书郎入直台中,官供新青缣白绫被,或锦被,昼夜更宿,帷帐画,通中枕,卧旃蓐,冬夏随时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尚书郎伯使一人,女侍史二人,皆选端正者。伯使从至止车门还,女侍吏絜被服,执香炉烧熏,从入台中,给使护衣服”也。
宋均字叔庠,南阳安觽人也。父伯,建武初为五官中郎将。均以父任为郎,时年十五,好经书,每休沐日,辄受业博士,通诗礼,善论难。至二十余,调补辰阳长。'一'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丧去官,客授颍川。
注'一'辰阳,今辰州辰溪县。
后为谒者。会武陵蛮反,围武威将军刘尚,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一'既至而尚已没。会伏波将军马援至,诏因令均监军,与诸将俱进,贼拒□不得前。及马援卒于师,军士多温湿疾病,死者太半。均虑军遂不反,乃与诸将议曰:“今道远士病,不可以战,欲权承制降之何如?”诸将皆伏地莫敢应。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国家,专之可也。”'二'乃矫制调伏波司马吕种守沅陵长,命种奉诏书入虏营,告以恩信,因勒兵随其后。蛮夷震怖,即共斩其大帅而降,于是入贼营,散其觽,遣归本郡,为置长吏而还。均未至,先自劾矫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赐以金帛,令过家上頉。其后每有四方异议,数访问焉。
注'一'前书音义曰“擢选精勇,闻命奔走,谓之奔命”也。
注'二'公羊传曰“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境有以安社稷全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迁上蔡令。时府下记,禁人丧葬不得侈长。'一'均曰:“夫送终踰制,失之轻者。
今有不义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罚过礼,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注'一'长音直亮反。禁之不得奢侈有余。
迁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数为民患,常募设槛藊而犹多伤害。'一'均到,下记属县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水,各有所托。且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藊,除削课制。”其后传言虎相与东游度江。中元元年,山阳、楚、沛多蝗,其飞至九江界者,辄东西散去,由是名称远近。浚遒县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二'
觽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三'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
均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
注'一'槛,为机以捕兽。藊谓穿地陷之。
注'二'浚遒县属庐江郡,故城在今庐州慎县南。
注'三'以男为山公,以女为山妪,犹祭之有尸主也。
永平元年,迁东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颍川。而东海吏民思均恩化,为之作歌,诣阙乞还者数千人。显宗以其能,七年,征拜尚书令。每有驳议,多合上旨。均尝删翦疑事,帝以为有奸,大怒,收郎缚格之。诸尚书惶恐,皆叩头谢罪。均顾厉色曰:“盖忠臣执义,无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虽死,不易志。”小黄门在傍,入具以闻。帝善其不挠,即令贳郎,迁均司隶校尉。数月,出为河内太守,政化大行。
均*(常)**'尝'*寝病,百姓耆老为祷请,旦夕问起居,其为民爱若此。以疾上书乞免,诏除子条为太子舍人。均自扶舆诣阙谢恩,帝使中黄门慰问,因留养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视其疾,令两驺扶之。'一'均拜谢曰:“天罚有罪,所苦浸笃,不复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辞。帝甚伤之,召条扶侍均出,赐钱三十万。
注'一'驺,养马者,亦曰驺骑。
均性宽和,不喜文法,常以为吏能弘厚,虽贪污放纵,犹无所害;至于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灾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书,恒欲叩头争之,以时方严切,故遂不敢陈。帝后闻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于家。族子意。
意字伯志。父京,以大夏侯尚书教授,'一'至辽东太守。意少传父业,显宗时举孝廉,以召对合旨,擢拜阿阳侯相。'二'建初中,征为尚书。
注'一'夏侯胜也。
注'二'阿阳,县,属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
肃宗性宽仁,而亲亲之恩笃,故叔父济南、中山二王每数入朝,特加恩宠,及诸昆弟并留京师,不遣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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