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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花篮儿,好不热闹。女孩子们一见了绿烟,少不得拿她取笑,说她自己偷偷藏了个官人,此时正该把他请出来作陪才对。绿烟自从收留了杜雨时,连房间都再不肯让别的女孩子进,墨蝉在这事上也不曾干涉,所以那些女孩子们才更加好奇。绿烟却不理她们的那些疯言疯语,三言两语就把话题扯了开去。
那晚上怀玉阁里也是客似云集。黎尚修突然说觉得杜雨时曲子练得已经有些火候,要带他去登台献艺,于是杜雨时第一次出了后院,进了前院的花厅。那花厅正对着前院的大门,之间并没有影墙阻隔,站在外面街上也能隐约看见厅内的情形。天色擦黑时常有当红的姑娘出来唱几支曲子,再有丝竹伴奏,是一种招来客人的方法,若是厅上的姑娘色艺俱佳,自然会门庭若市。
杜雨时一进了那厅里,就闻见混杂着扑鼻而来的各种味道,脂粉味,酒菜味,汗水味,实在难受,亏得有这么多人喜欢在这种地方扎堆。幸得不需要他去陪酒或是上菜,只往边上的一道竹帘子后面坐定就行。杜雨时抱的是琵琶,此时才知黎尚修最爱的是箫。二人初次合奏,谈不上有多少默契,杜雨时却也不慌张,因为奏的第一支曲子是常练的《南乡子》。帘外的女子开腔时,杜雨时颇为诧异,因为他一下子就认出这应该是绿烟的声音,可是唱起曲来与平常讲话时又大不相同,断金裂玉一般,婉转高亢。
绿烟却早看见了杜雨时,穿着一身湖水蓝的长袍,束着靛蓝的头巾,灯火之下,一张脸已经有了些岁月沧桑,却正是绿烟喜欢的味道。可惜连目光流连的机会也没有,她只唱完了一曲,就有客人点了她。
如此且奏且唱,约莫一个时辰,方才止歇。黎尚修拉了杜雨时同回后院,有人在杜雨时的肩上轻拍一了下。杜雨时吓了一跳,那人就笑了起来,听声音原来就是墨蝉,说:“这样子就不错了,以后每晚都到前面来吧。”
第 104 章
绿烟还能依稀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有还算富裕的家,有父母,似乎还有比自己大上好几岁的兄长。可是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实在想不起。年龄再大一些的记忆全是不停地被卖来卖去,做过粗使丫头,做过没名没分的小妾,后来终于沦落风尘。自己也许实在是不够聪明,也不够强悍,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人欺辱。曾经不知怎么地得罪了一个当红的花魁,险些被折腾得丢了一条性命,在那最危急的关头,是墨蝉收留了自己,庇护了自己。虽然墨蝉是过于厉害的一个女人,可是对于当时软弱不堪的自己来说,遇到墨蝉是一生最大的幸运。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可以安然自得地活下去。
然而那一天的晚上,绿烟却有一些沉不住气,头次有了这日子实在太难熬的感觉。杜雨时那平淡修长的身形印入她的脑海,久久不能散去。也许并不是那么想要这个人,就算有个勉强看得过眼的对自己有一点点真心的就好。可惜对自己来说,留得这条命在,衣食无忧地生活就已经是很难得了。
一晚过去,简直心力交瘁,耐着性子沐浴过后,回去自己屋里,杜雨时已经跟往常一般早早起身了。绿烟看到他,有些暗暗的喜悦,心想,不论如何,至少现在能跟这个人朝夕相处还是很开心的。一时御去簪环,揽镜自照,总是不如前几年的光鲜亮丽,毕竟是日见衰老了,又愁绪暗生。
杜雨时并不知道她这些曲折的心思,听到她大清早地长吁短叹,也自奇怪,问:“早起姑娘回来只怕已经叹了十几口气了,想是昨晚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不妨与我说说。”
绿烟叹道:“近来天气湿热,我脸上又起了红红的疹子,这边消下去,那边又长出来,厚厚地擦上粉,还可以勉强遮住,一旦洗掉了脂粉,这张脸就惨不忍暏。要搁在前几年,就算长这红疹,一两日就好了,现在却没完没了铺天盖地的,想是我老了,成了残花败柳了。”
杜雨时深知其中的缘故,绿烟做的这营生,没一日安宁,不是饮酒是嬉闹,彻夜不眠也是常事,体内虚火难褪,脸上自然会出状况,劝她用心调养也是白劝,于是说:“姑娘日子过得不安生,身子调养得不好才是大事,如果只是想将脸上的疹子消下去,也不是难事。”
绿烟不料他能说出这话,奇道:“有这样的好事?”
杜雨时说:“我眼睛不便,不能知道姑娘脸上到底是个什么状况,须得用手摸摸,行吗?”
绿烟说:“没事,你就用摸的吧。”心里却有些异样。杜雨时明明是个男人,与她共处一室好几个月,从来都没对她有半分逾越,碰都不曾碰她一下,绿烟就知道他对自己毫无兴趣,心也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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