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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会潜
在地抬高整个社会的保价,如果你使用的是政府保险,实际上由整个社会承担,所以放任自
己的健康恶化,有可能是
“自作他受”……这么一说,反式脂肪禁令又好像有一定的道理。
HPV疫苗的政令,面临类似的质疑:防止子宫颈癌固然是好的,但是好的东西,是否一定
要通过政府强力推广?避孕套的使用也有利于防止性病传播,那么是不是要对避孕套的使用
立法呢?有的父母还担心,让十一、二岁的女儿去打这种疫苗,会给她们发送一个错误的信
号,让她们觉得自己可以放心大胆地性放纵。至于禁止打小孩,有些父母称,3岁以下的小
孩,你不可能跟他说清楚道理,偶尔打打屁股,是让他认清是非对错的最有效途径,政府连
这个都管,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以上几件事,似乎都是“小是小非”,但归根结底却都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那个大问题:政府
的目的是什么?彻底的自由主义者可能主张政府的“道德中立”,但是这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
现实:任何法律系统都有它的道德前提。即使是“最小政府”,也在或隐或现地承担一个“道
德引导”的责任,但是,政府在“从善如流”的过程中,界限在哪里?“为人民服务”和“多管闲
事”甚至“极权主义”的边界何在?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当初划定了一个边界:伤害原则。一
个人的道德完善和身体健康,与政府无关,只有一个人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才应该受
到法律的规范。所以,如果通过密尔的眼睛来审视上面几个案例,他不会觉得它们合乎自由
主义,估计他会称之为“狗拿耗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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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下之急而急
继限播涉案剧、境外影视剧、境外动画片、方言剧、恶搞剧等之后,07年
1月,我国广电
总局又推出新规定,从
2月起卫视频道黄金时段只能播放“主旋律”节目。这件事情说明,
广电总局对于人民群众的思想健康是非常关心的。但是,什么是主旋律呢?群众不甚了了。
凭什么你说它是主旋律它就是主旋律呢?群众还是不甚了了。为什么只有主旋律才有利于精
神文明呢?群众更是不甚了了。难怪一些渴望多元文化、并愿意在多元文化中自主选择“先
进性文化”的人会哀叹广电总局已经变成“广电总急”。
中国的广电部门“总急”,那么,在自由化的美国,广电部门是不是从来不“急”呢?
不尽然。
在美国看过电视的人都会注意到,电视节目演着演着,某些言论经常被“beep”的声音屏蔽。
这些言论,我们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无非是一些与生殖器及其各种活动相关的词汇。要
将这些词汇从电视屏幕上屏蔽掉的,就是美国的
“广电总局”:联邦通讯委员会(简称
FCC)。
确切地说,并不是
FCC要屏蔽这些词汇,而是它迫于某些民众的压力,要求各大广播电视
公司屏蔽这些词汇。
1973年,纽约一个电台主持人卡林在其广播节目上大谈“美国广播电视中不能使用的七个
脏词”,并调侃性地用这些脏话造了很多句子。一个驾驶中的父亲听到这个节目非常愤怒,
觉得这些话严重冒犯了当时同坐一车的未成年儿子。于是他向
FCC进行投诉,FCC对该电
台提出警告,而该电台则宣称他们的言论自由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事越闹
越大,最后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那里。1978年,最高法院以
5比
4的微弱优势作出裁决:
为了保护未成年儿童,FCC有权对早六点到晚十点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下流内容”进行限制。
虽然这是和宪法第一修正案背道而驰的,但是法庭判决说:“广电节目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具
有一种独特的渗透性,那些公然的、冒犯性的下流内容不仅仅在公共场合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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