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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伦打断了他的话头:“在苏格兰低地也不见得有多少。”
“说得对,但英格兰有,而且到那儿骑马也只用几天,用不着穿洋过海。”
“看样子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妙法’。”拉克伦心里嘀咕着。“一个英格兰老婆?”他哺哺自语着。
“你叔叔安格斯当时不也是这样的吗?”雷纳德提醒他。
“安格斯叔叔?上帝保佑他,他当时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姑娘。”拉克伦答道。“但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总能碰上。”
“也不见得。”吉莱尔南说。“梅根小姐你喜欢吧?要是我没记错,她就是地道的英格兰人。”
拉克伦脸红了,因为吉莱尔南说的是实话。那是一个他才遇到几分钟便要向她求婚的女人,为了得到她,他曾带着她策马狂奔。他给了梅很充分的时间考虑他的求婚,但她最终还是拒绝了他,拉克伦觉得要不是她的未婚夫很快跟踪而至,又将她夺回去的话,自己很有可能会动摇她。梅根的确与众不同,他想他以后不可能再碰到那么让人心仪的美人儿了。
而现在,他们在这儿谈论的是为他找一个老婆,一个他后半辈子要一直厮守的女人。本来作为领主,为了族人的利益他该作出一些牺牲,但这一次他们似乎太过分了。他应该娶一位自己喜欢的女人,而不是为了满足族人的需要去娶什么富婆。
拉克伦牢骚满腹,语气中明显透着不满:“你们无非就是想让我牺牲自己的爱情,去随便娶一位什么富婆,只要她有钱就行,是吗?”
“不,绝不是那么回事,”吉莱尔南赶紧声明:“你想娶苏格兰姑娘,但这些人中有钱人少得可怜。所以,下决心娶个英格兰女人吧,那儿有钱人那么多,选择余地很大,你完全可以找到一个你最爱的姑娘。”
“爱”这个词让拉克伦又想到了梅根。她是否已经嫁给了她的英格兰未婚夫?像她那样曾逃到格吉特纳·格林*的人并非最终都能举行婚礼,有些人会在最后一刻醒悟过来,不愿再跟情人私奔。但事隔一年之久,就算梅根没有嫁给那个她专门与之私奔到格吉特纳·格林的男人,也很可能与别人结婚了。但是,要是她还没结婚呢?要是她还待字闺中呢?单凭这一点,也完全值得他到英格兰去一趟。
不过,拉克伦又有点不自信地说了一句:“你们可别忽略了一个事实:我又不是姑娘们结婚的首选对象。”
雷纳德马上反驳:“你可不比哪个小伙子差!会有很多姑娘为你着迷的。”
的确,拉克伦看上去很有魅力:深赭色的头发汇着一层红光,淡绿色的眼睛总带着笑意。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很有味道——至少很多姑娘会为他的外貌着迷。
“我想他在担心他的魁梧身躯,雷纳德。”吉莱尔南小声说。“对一个娇小的美人来说,有时的确会被这吓着。”
拉克伦那强健的身体,特别魁梧的身躯都是从他父亲那儿遗传来的,这一直是他的一件烦恼事。但眼下,拉克伦担忧的不是这件事。“我是说我现在一文不名!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他气恼地说。
两人笑了起来。吉莱尔南不以为然地说:“你是麦格列高部族之长,你现在要做的是靠魅力而不是金钱去迷住一位姑娘!”
拉克伦叹了口气。以前,他接受同族的建议加入了强盗行列,结果一事无成;这次他不会再因为他们的主意而草草结婚了。当然,这事也不是完全不值得考虑。可能的话,他会去努力的。他对家中的窘境已无计可施了。
“要是真能那样的话,倒也不错,但得要有人帮我,我可不愿一个人去英格兰。我会先写信给那儿的婶婶,看她能不能帮我介绍几位姑娘。既然我得去面对那些英格兰人,你们两个该死的家伙也得去,让你们也去受受罪!这也是麦格列高家族需要你们这么做。”
换句话说,这是命令,不得拒绝。
“我的孩子,你一个星期内就得动身。”塞梭·理查德,现任亚勃罗夫的伯爵,以一种不容商量的口气对他女儿说:“公爵和夫人希望在谢灵·克罗斯见到你,他们会盛情款待你。听我的话,孩子,在上层社会找个丈夫并不难。”
金白利·理查德面无表情地望着他。当她父亲冲到客厅说出这番令人吃惊的话时,她正在做针线。塞梭已五十多岁,身体微胖,面色红润,看上去很健康,可那棕色头发和灰色眼睛就不敢恭维了。金白利长相和脾气都没受到她父亲的影响,为此她常暗自庆幸。
过去的一年里,金白利沉浸在母亲去世的无比悲痛中。她回绝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