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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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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毗邻的落风苑伺候一个人,你若将他哄高兴了,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你若伺候不好,便莫怪本公子翻脸无情。”

林南话已至此,眼下之计,珠瑾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珠瑾礼了一礼,跟在林南身后去了落风苑,然而,当瞧见庭院中烹茶的男子时,她不禁僵在了原地。直至此时,珠瑾方才晓得命运当真是无时无刻不再运行,它的平静、隐忍只是为了铺垫即将到来的滔天巨浪。

那张早已铭记于心的脸上尽是漠然,他抬眸打量她几眼,只淡淡地道,“瞧着倒似是个灵秀的丫鬟,有劳林公子了”

不知是不是珠瑾的错觉,林南瞧着那人冷淡的反应,竟似暗自松了口气,笑着上前道,“你喜欢便好,左右不过一个下人。”

珠瑾不禁抬手抚了抚自己的眼睛,暗自轻叹:岁月无痕。对于有些人来说,两年,已经太久太久了,久到足以忘记最初的一切。唯一剩下的,只是那残存在记忆夹缝里的、不值一提的所谓缅怀。

旧爱永远抵不过新欢,这是万年不变的定律。

林南在那人的对面坐下,笑意盈盈的说着岭南的趣事儿。那人虽冷漠以对,却丝毫不影响林南的温柔、热情。

“林公子,时辰不早了,在下累了。”

直到那人不悦的声音传来,林南这才收了声儿,悻悻的起了身。

这逐客令下的不给半分面子,林南却丝毫不生气,就那么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珠瑾瞧着那依然悠闲的男子,她心中不禁郁结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难受得她几欲窒息。

然而,她还未说话,他却先开了口,“明城别院不好吗?为何要到岭南来?”

珠瑾沉默良久,就在那人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她蓦然抬眸道,“那么你呢?为何也会在岭南?”

迎上那人惊诧的眼神,珠瑾冷冷的笑了,她知道自己变了,再也不是那个逆来顺受、顺其自然的叶赫那拉珠瑾了。倘若她未变,或许她早就死在梁国皇宫或者风门关了。

这世间有太多物是人非的境况,珠瑾早已体会到了个中滋味。命运太过强悍,容不得世人生出半分违拗。生与死之间,没有人愿意选择死,那么,想要活下来,便要付出代价。

正是因为想要活下来的人太多,所有的代价交织在一起,才成就了这世间的“物是人非”。

☆、二王子:琉璃金檐,烟雨昔年

自出生以来,我的声名虽说不上天下皆知,在牧族却已是赫赫有名。因为我有一个霸主父亲,他是草原上的主人,是牧族的汗王——阿克占·巴图鲁。

他曾征战四方,统一了百年的南北割据。他是草原上的英雄,却终其一生只的两子,而我则是二子。

按照道理来说,通常是大王子名声要更盛些,然而我却与唯一的的兄长不同。牧族并不重视什么嫡庶出身,我乃父汗嫡妃所生之事自可不提。唯一赋予我传奇色彩的是,我出生那天,牧族草原上开出一朵金色的莲花,巫师誉此为祥瑞之兆。

正是因了这祥瑞之兆,自我出生以来,父汗便对我寄予厚望。肩上的重担虽是将我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与此同时,未来汗王的的声名也早已在牧族传开。

我从未辜负过父汗的厚望,在牧族百姓眼里,我也是个能承担大任的王子。然而我唯一对不住的只有日日操心的母亲,与似水般流年。无论是儿时还是长大后,我从未有几天是快活的。

父汗常说,我是草原上傲视众生的雄鹰,有着健壮的翅膀与锐利的爪牙,总有一天会带领牧族走上更加繁盛的时代。

牧族的臣民也是如此以为的。然而,我却在巴彦的口中听到有人说,比起翱翔天际的雄鹰,我更似一匹驰骋草原的孤狼。

这样的说法,我让觉得很新奇,以至于想知道说此话之人的根据。

当我在叶赫那拉巴彦的带领下,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我不禁有些怔忪。只因,我从未想过这样的话出竟自于一名柔弱纤细得不似牧族人的女子。

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叶赫那拉珠瑾。是牧族第一美人叶赫那拉明珠的侄女,亦是牧族第一首富叶赫那拉府中唯一的女儿。

于我来说,这些所谓的名头并不重要,唯一让我难以忘记的,只是立于碧草悠悠的土坡上仰望夕阳余晖的纤细背影。徐徐晚风扬起她如墨的青丝,那单薄的身影似有魔力般,让他移不开眼。

随着巴彦的呼唤声,她转过身来,那张清丽消瘦的脸掩映在半明半暗之间。而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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