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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点本第一册,第63 页)这就是关于燥
剂的“常”与“变”的诸种关系。各项具体措施必须建立在具体分析的基础
上,困人而异。人们只有对同类病证有广泛的认识,才能从中概括出一般规
律。“十剂”、“四时用药例”,都是属于药理之“常”。《本草纲目》中
所列的经方、时方、验方等,是在“常”理指导下的具体运用。名医辨证论
治,正是执常以应万“变”,万变不失其“常”,坚持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
思维方法。
李时珍用常变统一思想论药,指出药理有常,用之则千变万化。药有五
味、四气,这是药物的“本性”,它是一定不变的,是为“常”。不同配伍,
可以产生千变万化的方剂,这就是它的“变”。七方、十剂固然有其常则,
对于人体的功效或补或泻,因人而异,更不可执一。故李时珍说:“甘缓、
酸收、苦燥、辛散、咸软、淡渗,五味之本性,一定而不变也;其或补或泻,
则因五脏、四时而迭相施用者也。温凉寒热,四气之本性;其于五脏补泻,
亦迭相施用也。”(《五脏五味补泻》校点本第一册,第78 页)
《神农本草经》谓药有“七情”,不只相须、相使者可以同时使用,相
畏、相杀者,相恶、相反者也可同时使用。李时珍指出药物的配伍,“有经
有权,在用者识悟尔”。(校点本第一册,第66 页)如果医家对相畏、相杀、
相反的药物,一概拒绝配合使用,那就是株守常格而不识权变的庸医。李时
珍引用陶弘景的话论述这一思想说:“凡检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如
仙方甘草丸有防已、细辛,俗方玉石散用栝萎、干姜之类,服之乃不为害。
半夏有毒,须用生姜,取其相畏相制也。”“牛黄恶龙骨,而龙骨得牛黄更
良,此有以制伏故也。”(校点本第一册,第46 页)这都是“有经有权”的
典型方剂。坚持这种观点论药。可谓得其枢要。
某些药物治某些疾病有特效,人们因其有特效而忽略其适应范围,结果
往往出乱子。
紫草,味甘咸而气寒,其功效长于凉血、活血、利大小肠,人心包络及
肝经血分,是治痘疹的良药,这是它的一般性。但在投用的时候务须慎重考
虑其特殊条件。李时珍说得明白:“痘疹欲出未出,血热毒甚,大便闲涩者
宜用之:已出而便闭者,亦可用。若己出而红活,及白陷,大便利者,切宜
忌之。今人不达此理,一概用之,非矣。”(《紫草·发明》校点本第
二册,第763 页)只知紫草治痘疹的共性,不顾患者痘疹已出未出,大便或
闭或利的特殊情况,死守教条,违背通权达变的原则,是容易坏事的。
石膏,气味辛,微寒。主治中风寒热、头痛身热,三焦大热,肺热胃热,
中暑潮热等。其性之常,在于祛热。然而临床用之祛热,则或效或不效,其
中大有文章。《名医别录》载,睦州杨家女,病骨蒸,内热外寒,众医不治,
某名医用白虎汤(以石膏为主药),一剂而热除。广济林某年50,病痰咳发
热,某医家嘱用石膏,热未除而咳益频,终至不起。李时珍根据这一正一反
两个医案总结道:白虎汤祛热,“此皆少壮肺胃火盛,能食而病者言也;若
衰暮及气虚血虚胃弱者,恐非所宜”。林某服之病至不起,“此盖用药者之
音也”。(《石膏·发明》校点本第一册,第545 页)只知石膏能去热,不
问患者年岁少壮,胃气盛衰,一概用之,正是知常不知变的瞀瞀者。
二贤散,由桔皮、甘草、盐花合成,朱丹溪变更为润下丸。冶一切痰气
有特验。如果只知二贤散治痰气的常理,而不达其变,不免受害。李时珍指
出:此剂“惟气实人服之相宜,气不足者不宜用之也。”(《黄桔皮·发明》
校点本第二册,第1788 页)这说明欲知药物对患者当用不当用,须先别患者
气之虚实,此之谓常变结合。二贤散如此,他剂何独不然。
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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