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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邑男爵郑公智告发了。这时有邑贵族们才知道,原来郑公智竟然是大儒方孝孺的学生。方孝孺是监察部的重要官员,因此尽管郑公智目前并不担任官职,但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在,他只用了一纸书信便招来了监察部的官员。
然后便是按照法律规定对那名违法的有邑恩骑尉处以巨额罚金。此人缴不起罚金,结果本人由有邑贵族沦为服刑囚犯,家产也被没收。基本采邑领这样的不动产不宜分割,因此事后对该基本采邑领进行了拍卖,拍卖所得的一半则归了告发人郑公智以及前来办案的监察部官员。
有了这种血淋淋的教训后,再也没人敢动藏匿人口的心思了。
于是,唯一现实的增加采邑中人口数量的办法便是老老实实地让当地土著成为依附于庄园的农奴。
上次与蒙古部落交易时周武曾经买过三名牧奴。蒙古人放牧,除了战马之外其他的牲畜都是放养的。然而在周武的领地里,牛和马需要为耕种服务,纯粹的放养无法满足其需求。因此牧奴还得负责收集牧草饲料,结果劳动量比以前还要大。在这种情况下,周武也就根本不曾想过外族奴隶还可以种田。
不过周武的错误观念很快就得到了纠正。
辽东地区有着大量的蒙古人和女直人,而女直人和蒙古人的社会结构中奴隶是合法的,所以除了周武之外还有另外一些领主也从蒙古人和女直人手中购买了奴隶。事实证明,蒙古人和女直人种地的水平还不如一个未成丁的半大小子。但,这些奴隶毕竟可以缓解移民屯严重缺乏劳动力的压力,因此领主们也没有太挑剔。遗憾的是,移民们此时的购买力还太弱,因此制约了奴隶交易规模的扩大。
知道奴隶也可以用来种地后,周武自然动过买更多奴隶的心思。可周武既没钱又不懂得期货原理,否则肯定会使用期货工具来套取现金,然后购买奴隶扩大生产。值得庆幸的是,购买并不是获得奴隶的唯一途径……据周武所知,蒙古和女直部落的奴隶主要是敌对部落的战俘!
如今商仁发出了征召令,这说明很快就会有战斗发生。战斗可以产生战俘,战俘可以转变为奴隶……
注1:如果说都督类似于大军区司令,那么都指挥大约相当于小军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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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出征
武一共拥有五个基本采邑领,按照封建契约,接到征9)少应该提供五名全副武装的战士。
所谓的全副武装,首先必须拥有一匹战马(为了保持行军速度和随时替换在战斗中损失的马匹,一匹战马往往不够)。其次,还必须拥有一整套战斗装备:一套甲具(至于说到底是铁甲、绵甲甚至是纸甲,则以封臣所拥有的基本采邑领数量相关);一支长兵器,例如长矛、戟、长柄狼牙棒等;一柄近战武器,例如马刀、剑、短斧、单手狼牙棒等;一支弓以及两壶箭(二十四支)。再次,还需要准备帐逢,各种生活用品以及负载这些物资的牲畜等。
封臣如果躲避、拒绝出征或派人代己出征,或者骑士装备不全都属于违反封建契约,宗主可之处以罚金甚至是直接剥夺封臣的采邑。不过,由于移民的头三年属于优惠期,因此对骑士装备方面并不严格限制——只要有信心能够空手打倒敌人,封臣哪怕是手无寸铁地上战场也是允许的。
打战是一种很危险的工作,武装得越好自然越安全,如果不是因为没钱购买装备,周武绝对会按照契约所规定的那样装备自己。
周武准备了两匹马给自己轮换着骑——无论是追捕战俘还是逃跑,充足的马力显然是关键因素。
战斗装备嘛,。甲具是不用想的,但厚厚的棉衣多少也有些防御力。长兵器是一只长柄狼牙棒。狼牙棒制作起来很方便,棍棒上加装铁钉铁签等物体只花了孙大寿半个时辰的功夫。近战武器是周武路过北平时购买的一柄马刀。弓箭周武却没有配备。孙大寿在京城服役时认识一个弓匠,知道制作一个好弓需要长达几年的时间。若只是需要能够弹射出箭支的弓,孙大寿也能很快做一个出来,但那种射程只有二三十步远的东西又有什么用?
除了五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外,周武还有义务提供十五名扈从。至少目前为止扈从只是好听的说法,与其说是扈从,还不如说是辅兵——嗯,连辅兵这样的称呼都显得过于褒扬了,因为那些农夫使用武器只是倒缚在杆柄上的镰刀、锄头、钉耙等农具。目前看来,所谓的扈从顶多只能用来搬运辎重。
虽然不受。老爷子待见,但周武还是有几名心腹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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