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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死的。我连自己也养不了,哪里还敢想他们呢。只好种一些天生天养,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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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着就睡着了,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去呢?我喜欢洛克用大男人的语气和我说话,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宠坏的小女人。我对洛克说:我讨厌无止境的等。洛克说以后你打过来,我再给你打过去。我听着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德拉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张小娴的,还有关于我的幻想。
洛克不喜欢杜拉斯,他说因为那女人不喜欢吃棉花糖。我就更频繁的在网上搜索她的文章SEND到洛克的邮箱里。他就给我寄来很多的不同颜色和牌子的棉花糖,惟独没有优之良品的,他说只有当他真正爱上我的时候才会给我寄那个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洛克在一个无风的夜晚打电话给我。我听见他在电话那边胡乱翻着书页发出的刷刷声,还有很重的呼吸声。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干什么呢?
我刚洗完头发。然后我听见发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没事吧?我问,他开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听见洛克很微弱的心跳,还有他忧伤的指尖滑过电话的声响。我们用同样的方式沉默。
我说洛克你早点睡吧。就挂了电话。我不忍想象洛克失落颓废的样子。但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就连他说抱一下我我都不能做到,距离有时候真的让人伤感。
洛克说公司有个会议要来一趟深圳,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冷冷的答了一个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
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买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颜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买了几听啤酒,到了一个沙滩上。黑夜里我无法辨认他的眼神,只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势很好看。一如电话里的沉默。在他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后,他转过身搂着我。我没有反抗。他很重的呼吸在我耳边不停的变换。我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头发贴着他的耳朵。感觉他微微的心跳,有力坚实的手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来回的踢着空的啤酒罐。洛克说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头看了看他,把一个啤酒罐踩扁,踢到了路的另一边。又低下了头。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日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沙滩,依靠在一起。
洛克走了。
我从此再也没有在聊天室里出现。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是如何的痛着。我不能再这样的想着身处另一个城市的他。
暧昧的城市 谭少亮:《吃棉花糖的女子没有爱情》(2)
我说过的,我不喜欢无止境的等。
我的新书出了。
在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暧昧的城市 颜歌:《逃之,妖,妖》(1)
颜歌:逃之妖妖1
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于潜说她的博客只有我去看,所以,我就天天去看。
她的博客选和我一样的模板,灰底蓝花的调子,懒懒地更新着。在那个页面上面,我常常看见熟悉的句子,一段一段,根本就是和我的博客一样。这个女人无耻地把我写的博客复制下来,然后把主要人物的名字用WORD替换掉,发上去,她在MSN上告诉我说: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样。
昨天她的博客里面,写到她父亲的病。她说我不哭的,我为什么要哭给他们看。然后她跟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