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3/4 页)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蝴蝶来过这世界》第五部分
邻居的耳朵
邻居的耳朵
2003年是我最落魄的一年。
首先公司倒闭,我丢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其次因为贝斯手张放的出国,我们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木马”乐队不得不宣布暂时解散。
白天不用上班,晚上不用演出,我忽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心情坏到极致,整日借酒浇愁。
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清静,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套。房子很旧,离市区很远,里面的住户们大都早出晚归,我弹电吉它的时候,不必担心有人会嫌我吵。
不离不弃的当然还是我的女朋友西西,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天明,你干脆就在家里好好地写歌,一有机会,你一定会红的。”
西西和很多很多的女子一样,有简单却一向自作聪明的大脑。如果爱上一个人,就拼了命的死心塌地。所以虽然她不算漂亮,有时候话又多,我还是和她在一起整整二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