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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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