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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
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
一同拿到坟地焚烧①。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
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
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
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
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
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
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
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①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
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
“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
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
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
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
“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
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
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
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
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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