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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命令关于赔偿金、罚款、惩罚、传票、返还支付、归还赃物、律师费、
费用或其它债权人的欠款。”。
第804节 证券欺诈的限制性条款
(a) 总则。——美国法典第1658节第28章修订为——
(1) 在“除非”前增加“(a)”;和
(2) 在结尾增加:
“(b)尽管有(a)节的规定,对于涉及欺诈、伪造、操纵和策划等违反证券法管制要求的,如
1934年证券交易法3(a)(47)节所规定,私人诉讼权应在不迟于下述期限内提起——
(1)违法事实发现后2年内;或
(2)违法行为发生后5年内。”
(b) 时效——对美国法典第1658(b)节第28章所增加的限制性期限,适用于所有在法
案签署时和签署后开始的涉及本节规定的诉讼。
(c) 没有创设新的诉讼。——本节没有创设新的私人诉讼权。
第805节 对联邦判决指南关于妨碍司法公正和广义欺诈犯罪的回顾
(a)加重欺诈和妨碍司法公正的判决。——依照美国法典第994节第28章,并按照本节规
定,美国审判委员会应适当的讨论和修订判决指南和相关的政策以保证——
(1) 美国判决指南2J1。2规定的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条款及已有的改进足够阻遏和惩罚
这种行为。
(2) 扩大妨碍司法公正的范围,增加特定的违法行为——
(A)毁灭、更改或伪造证据涉及——
(i) 证据数量众多,参与者数量众多或涉及内容广泛
(ii) 所选证据对调查有决定性的或不可缺少的作用
(iii) 有计划;或
(B)违法行为涉及滥用拥有的特殊技能和公信身份;
(3) 指南规定的犯罪行为和根据美国法典第1519或1520节第28章进行的补充足够阻遏和惩罚这种行为。
(4) 在美国判决指南2B1。1行(和法案同时生效)补充一种特殊的犯罪,即危害金融证
券的清偿能力并牵扯到大量受害者。
(5) 在美国判决指南第8章涉及单位的条款应能够阻遏和惩罚单位犯罪行为。
(b)紧急授权和完成法案规定任务的期限。——要求美国审判委员会尽快公布本节提供的指
南和补充,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法案签署后180天,以符合1987年审判改革法案第219(a)节的程序要求,尽管在该法案下的授权还没有过期。
第806节 保护提供欺诈证据的公众公司的雇员
(a)总则。——修订美国法典第73段第18章,在1514节后增加:
“§1514A.在欺诈案件中防止报复的民事诉讼
(a) 保护进行揭发的公众公司雇员。——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节注册,或根据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d)节进行申报的发行证券的公司,或其它任何官员、雇员、立约人、子立约人,或这些公司代表人都不能因为雇员采取了以下合法行为,而解雇、降职、停职、威胁、骚扰或以其它方式在雇佣关系中歧视雇员——
(1)提供信息,导致信息的提供,或在雇员有理由相信某种行为违反了1341、1343、1344
或1348节,SEC的任何法规和规章,或联邦法律有关欺诈股东的条款时,在对这些行为的调查中提供帮助,而且信息或帮助提供给下列机构或是下列机构进行调查——
(A)联邦监管或执法机构;
(B)国会议员或国会的某委员会的成员;或
(C)比雇员有更高权威的人(或为雇主工作但有权调查、揭露或制止不当行为的人);或
(2)报告,导致报告,证明、参与或帮助正在进行的或者将要进行的报告(得知雇主情况)
可能违反1341、1343、1344或1348节,SEC的任何法规和规章,或联邦法律有关欺诈股东的条款的行为。
(b)司法程序。——
(1)总则。——宣称被人以违反(a)小节的形式解雇或歧视的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得到(c)小
节中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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