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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脸委屈地在沙盘上默写刚刚背过的段子。
用沙盘练字默文不仅节约用纸而且方便毁尸灭迹。
“笔拿正!”呵!还真不拿我当外人。
人家这不是不太习惯用毛笔么?平时在袖楼上班都用鹅毛笔的说……
“你为何非要背诵这个?你已错过练内力最适合的年纪。”不愚钝嘛,居然发现了。
我作深沉状,道:“因为这本破书在世是个麻烦,我虽给它换了个名字却不能保证哪天此书以这个名字打扰我的逍遥日子。”
“你想毁了它?”
“或许还给中年祸水王。”
“没大没小!”他拿书敲着我的脑袋,“王怜花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了?”
因为他不小心输给牛顿了。
我一本正经:“你别怪他,他一定常做这样的傻事。”
“你又知道了?”
我不语,低头写字ing。
王怜花曾经把这书交给林诗音,现在又交给我。
我深信在他眼中我与林诗音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大约就是——她是花瓶我不是。
其实我并不喜欢书中的林诗音,甚至觉得她还不如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同样是表哥表妹的爱情故事,林妹妹若有她一半的健康一定会为幸福作最大努力。
而林诗音,和这个自以为是的探花一块长大,不是个才女至少也该是个知情晓理的人,李寻欢当年要她去照顾龙啸云,她不会自己告诉人家她和李的关系么?古时候不是很忌讳夺人妻的事么?龙啸云顶多死心失恋几天,不可能强求李让妻。
本来可以三人相安无事的,搞到现在三个人痛苦,其实不是李寻欢一个人的错。
……
李寻欢认为王怜花将书给我不可能是单纯为了我,绝对是为了阿飞,我没有指正他看不起我的错误,毕竟王怜花要收我为徒与他无关。
“专心点!想什么呢!”想得太过愤然,脑袋又挨了两记。
“想人类真伟大,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唱念坐打、说学逗唱都能弄出个门道。”
“这些你精通了哪样?”
“至少我知道人类的伟大,不会,却知道欣赏。”
李寻欢沉默了。
我自他手中拿过书,越过半个时辰前已记下的养生篇,直奔下一章奇门篇。
“事分对错,人有善恶。
物有两极,阴阳共存者,天地之道。”这个简单很多。
奇门,就是运用周遭的自然环境不断制造盲点和视觉差,当视觉差的各角度正好可以掩盖住盲点的数目之时,敌人就会产生被困阵中的错觉。
奇门之道说来说去玩的是几何plus心理游戏,利用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心理困死对方。
这章我很喜欢,看得比较认真。
李寻欢看着我眉飞色舞地在沙盘上写写划划,不禁也眉飞色舞起来。
兄者多劳 & 小李飞刀这人日近中午,我依旧背诵不休。
叶小一亲自送来午餐,我一面狼吞虎咽一面继续背书。
李寻欢敲着我的脑袋,教训道:“慢点吃!”
叶小一显然不习惯有人对我如此放肆,碍于李寻欢的“身份”只敢怒目而视。
李寻欢现在可是我“家中”极有权威的“族兄”,我为了学习文化知识必须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忍人所不能忍……呃,其实这位大哥待我还挺像那么回事。
我不知兄妹相处是不是都如此,以前与我亲近的同辈只有梅表姐,而她只会用宠爱的方式对待我。
或许做哥哥的本就该严肃一些,我这个强认来的大哥……嘿嘿,我该不该在大街上拿个麦高呼一声“那锅明星素偶家蝈蝈”!
我半眯着眼乐呵呵地一面打发叶小一去好好照顾如玉,一面得意万分地想着对面的这人现在是我最大的靠山,由于他的信任,红袖我的未来一片光明啊!
小命丢不了,生活有保障。
李寻欢只在扬州停了十日,在他的帮助下,《虫二宝鉴》被我啃了三分之一。
他要走的理由是要去找阿飞。
他说那小子十天了还没找回扬州来,怕是又遇上林仙儿。
“肯定不会。”我断定。
同时断定他因十日被迫断酒酒瘾犯了。
李寻欢不承认我后面一个断定,只说世上没有肯定。
男人遇上林仙儿,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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