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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的。
他笑了知,接着道:幸好我现在已老了,别人看到我们,一定以为我是你的父亲。
孙小红叫了起来,道:我的父亲?你以为你真的有那么老了吗? 李寻欢道:当然。
孙小红忽然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你笑什么? 孙小红道:我笑你!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因为我知道你一定很怕我。
李寻欢道:我怕你? 孙小红的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
她吃吃地笑着道:就因为你怕我,才会对我说这种话,你怕你自己会对我——对我,所以才硬说自己是老头子,是不是? 李寻欢只有苦笑。
孙小红道:其实,你若是老头子,我就是老太婆了。
她忽然停下脚步,望着李寻欢柔声道:只有自己先觉得老了的人,才会真的变老,我爷爷就从来不肯服老,你还年轻得很,求求你以后莫要再说自己老了好吗? (附言:记得在《5024》里,他写朱七七的弟弟朱八失踪了,结果这人的死活等到小说写完都没有交代。
至今仍然担心朱八的死活。
) ——以上所有相关均为阿毒同学一年前与某石的讨论所有资料收集于网络最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下:古龙家他就是养BUG的,因此我们此文只有做出三种选择——
一、沈浪是飞宝的爹;二、沈浪是飞宝的外公。
三、沈浪与飞宝嘛关系也没有。
为了保证洛阳公子能够华丽丽地出场而非个糟老头子过街,某石痛定思痛,决定设定王怜花为中年祸水王舅舅,沈、白为不出场的幕后爹娘。
王怜花与白飞飞没有仇,白飞飞不是会将与她爹的仇算到她哥头上的无知女子,故此许多同人中出现的阿飞“谈花色变”这种行为是不应该出现的。
毕竟我想过去,白飞飞顶多就不告诉儿子当年的事,要告诉了也不会成天跟儿子说:“孩子啊,你舅舅,是坏人……”这样很不厚道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偶提议,叫小荆童鞋唱歌大家听。
这个提议本来就是EG的,因此偶不打算让他唱很煽情或者很浪漫或者很符合他的性格的歌。
看鸟大家滴留言,偶心里还在想让他EG嘛歌比较好……
偶在原著中不喜欢小荆童鞋,因为他擅长SM。
偶决定在此文中给他整形,SM了EG起来就不顺手……呃,你们说让小荆童鞋举鞭对着林仙儿高唱“谁说女子不如男”还是“N个人的寂寞”?听阿布童鞋说学友叔叔有一首歌名叫饿狼传说……貌似很H,石去听听……
第二十三章 义兄就是义务兄长
大哥是免费的
晨。
清晨。
如玉和我都没染风寒,这本该是携美泛舟的日子。
李寻欢一句:“清晨背书练武甚好。”打破了我花了半年才养成的与美人独处的好习惯。
这些天的清晨我都是与这个一脸无奈的群众演员脸……呃,与这个目如沧海心有桑田的李寻欢在一块。
我俩很有诗情画意地泛舟,显然他很喜欢我的脚踏舟。
先前授歌给如玉之所以选择在湖上,主要是如玉说怕隔墙有耳闹“花魁间谍”,毕竟她不比之前的花魁聪明,过目不忘的风尘女子很多,她要保住花魁的位置就必须弹唱别人没有的曲目。
而我,仅仅觉得此举颇能体现叶大公子的风流多情。
李寻欢认为湖上确实安全许多,特别是方便我这不会“默记”的笨学生一遍又一遍地念诵。
我很听他的话,毕竟在我以前的观念中,老师是要钱的,大哥是免费的。
这位大哥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似有文化实则没啥墨水的人,我每问他一字都能看见他的眉轻轻一动,许是有些不耐。
“红袖,你究竟识不识字?”当我第三百七十一次念了个半边字时他终于皱了眉。
呃……中年祸水王为什么不是穿来的呢?写这么多繁体字累不累啊!
“大哥,小妹家乡所习的均为简化字。”我垫厚了脸皮面不改色,“之前我亦提过,我本不是聪明人,一时参不透这本书中的所有道理,除了重新识字以外,只有将这书背诵下来慢慢研究。”
“……”他汗。
丫滴!我这不是为你好么?你也不先瞧瞧我反复念诵的是跟我八杆子敲不着边的以内力养生的那章。
我又没学过那啥,背这个有个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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