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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不肯确定。
我说我要求你的,恐怕也只有这么一次了,非拿到不可。他勉强说争取在几天之内。
我哪里还能指望夏振川这种人,又去厂组织部找到刘焕宇,要求查找出这份文件,刘叫我自己到厂档案室去查。
我来到厂档案室,管理人员称个人来查看档案,按厂里的规定不能接待,需要厂组织部来人方可。
我再找到刘焕宇,他见脱不了身,便又威风十足地说:“好,你硬是要文件啥,我过几天一定给你,你如果想要跟我们打官司的话,你准输!学校虽然跟你有协议,但学校的责任同样不影响我们处理你,你没有在上班,我们就可以除你的名,按照规定十五天就可以开除,而你有五年!”
我不想再与他争,只想先把除名文件拿到手再说。
几经曲折,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下午,我总算与这份文件见了面,在学校拿到了一张由书记邓顺茹从厂部带来的、没有公章、没有落款出处的《江拖厂字(95)第64号文件》的复印件。除名的时间是一九九五年七月,距此,江拖厂部及学校对我已经隐瞒了一年零四、五个月之久。
文件为:
江西拖拉机制造厂文件
江拖厂字(95)第64号
秦付根,男,1956年4月15日出生;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由省农科院良种场中学调入厂子弟学校任教。
该同志以工作调动为由,未办理任何手续,擅离岗位,长期旷工。领导多次找其做思想工作,不听劝告,严重违犯了厂纪厂规;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本厂《奖罚实施办法》规定;经九五年七月十七日厂务会研究决定予以除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秦付根 除名 决定
江西拖拉机厂厂长办公室 95年7月印发
共印70份
我气的两眼发黑,这种完全颠倒是非、不顾事实的文字,竟会出在一个拥有七千多名职工的大型国营企业、经过厂务会讨论的文件上。我的调动手续至今仍在江西省农牧渔业厅人事处,由于调出单位的有意作埂,早已不敢再办,如何能说我是“以调动为由”呢?
如果那个“君子协议”不能算是离岗手续,难道基层领导就没有一点责任,反而要我这个受害者来承担吗?
明明是夏振川背着厂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又不理会与厂组织部已经商议过的“通知”,拒不让我上班,而且厂组织部长早已知情,怎能说我“擅离岗位”?
我不计其数地要求给出路,回来上班或把编制挂走,甚至于辞职都行,如何能说我“不听劝告”?
我发现文件上没有公章,觉得奇怪,问邓书记:“这份文件上面为什么没有公章?另外有没有给我个人的通知书?”
“我问过厂里,他们说是内部文件,不盖章的。对于除名,厂里是不发通知书的。”邓回答说。
我感到事情很蹊跷,便又来到厂组织部,强烈要求在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注明我得到这份复印件的日期。
刘焕宇说:“你要盖章想做什么?是想去告我们呵,我们是不可能跟你盖章的,也不可能会跟你出任何证明。”
看来,这一切都是有用意这样做的。
已无钱住院透析、躺在家里、随时会被尿素氮和肌酐吞噬生命的老母得知内情,痛泣不止。在她老人家一生的经历来说,一个人的正式工作,就是一生的生活保证。我抹着泪安慰母亲,这只是个别人滥用职权,组织上知道了实情,一定会还我清白,帮我解决的。
此时,我的内心深处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冲击:被单位开除,这对一个身为人师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何等的耻辱,以后还如何面对那数以千计、曾被自己教育过的学生?他们又会不会能够理解我这不幸的遭遇?
当晚,我彻夜愤然疾书,写好了一份给厂长江建林及厂各有关部门的申诉材料。
这份材料有五千多字,回顾了江拖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把本人给请来的,回顾了我来江拖后的工作表现到底如何。材料中说:
当初,江拖要我时好话说尽,来了以后,却是如此对待,而我五年来的工作有目共睹。
那时,我尚在成人高校半脱产学习,除担任了高中文科班和初中地理课以外,还在厂职工大学也兼了课,此后又主动承担了因萧大雄老师调走而留下的全部美术课。高度超负荷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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