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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冉阿让恢复自由,也不对。
按第一种方式,等于执行权威的人比苦役犯还卑贱;按第二种方式,等于把囚犯升高到了法律之上,并将法律践踏在脚下。这两种情况对他沙威来说都是对荣誉有损的。所有能采取的办法都是犯罪的。在不可能之前命运也有它的悬崖峭壁。越过这些峭壁,生命就只是一个无底深渊了。沙威正处在这样一种绝境里。
他的焦虑之一就是被迫思考,这种强烈的矛盾的感情迫使他思考。思考对他是不习惯的,因而他感到特别苦恼。
思想里总会有些内心的反叛。由于有了这些内心的反叛,他又感到非常愤懑。
思考,在他狭隘公职之外的不论何种论题的在任何场合下的思考,对他来说都是无益和伤神的。对刚刚过去的这一天进行思考是种折磨。在这样的冲击之后,还必须审视自己的内心,使自己自我了解。
他刚才做的事使他战栗,他,沙威,竟违反一切警章,违反一切社会和司法制度,违反所有的法规,认为释放一个人是对的,这样做使他自己满意,他徇私枉法,这不是坏得无法形容了吗?每当他正视他所做的这件不知怎样称呼的事时,他便浑身发抖。决定做什么呢?他只有一个办法:立刻回到武人街,把冉阿让监禁起来。明摆着这是他该做的事。但是他又不能这样做。
有件东西把这条路堵住了。有件东西?怎么?难道世上除了审判厅、执行判决、警署和权威之外,还有其他东西吗?沙威因而苦闷不已。
一个神圣的苦役犯!一个不受法律制裁的劳改犯,而这是由他沙威造成的。
沙威和冉阿让,一个是严惩者,一个是忍受者,两人都受着法律的制约,而现在两人竟都高居于法律之上,这难道不可怕吗?怎么?难道发生了如此荒谬绝伦的事之后竟无人受到惩罚!比整个社会秩序更强大的冉阿让自由了,而他沙威,继续吃着政府的面包!
他的思索越变越可怕了。在他的思索中,他本来也可责备自己在把那个暴动者带到受难修女街去的这件事上是失了职的,但他没有想到这一点。大错遮住了小错。此外,这个暴动者肯定已死,而在法律上死者是不被追究的。冉阿让,这才是他精神上的重负。冉阿让使他困感。他一生中遵从的所有原则在这个人的面前全然无法存在。冉阿让对他的宽宏大度使他深感压抑。他回想起了另外一些事,过去他以为是虚假的,现在看来倒是真实的了。马德兰先生在冉阿让后面出现,这两个人的面目重叠起来,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可敬的人。沙威感到一种可怕的东西侵入了他的心,那就是对一个苦役犯感到钦佩。去尊敬一个劳改犯,这可能吗?他因之而发抖,但又无法摆脱。经过徒劳的挣扎,他在内心深处只得承认这个卑贱者品质崇高。这真叫人厌恶。
一个行善的坏人,一个有着同情心的苦役犯,温和,乐于助人,仁慈,以德报怨,对仇恨加以宽恕,以怜悯来替代复仇,宁可毁灭自己也不葬送敌人,救出打击过他的人,尊崇高尚的道德,在凡人和天使中他更接近天使!沙威被迫承认这个怪物确实是存在的。
但情况也不能再这样延续下去了。当然,我们再说一遍,他并非毫无抗拒地就向这个使他既愤慨又惊愕的怪物,这个叫人厌恶的天使,这个丑恶的英雄投降。当他和冉阿让面对面坐在马车里时,法律象老虎一样无数次在他心中怒吼。无数次他企图冲向冉阿让,抓住他并把他吞没,这就是说逮捕他。确实,这又有什么困难呢?向经过的第一哨所叫一声:“这是一个潜逃在外的惯犯!”把警察叫来向他们说:“这个人交给你们处理!”然后把犯人留在那里,自己走开,不管后事如何,自己什么也不用操心了。这个人将永远是法律的囚犯,听凭法律处置。这有什么不公平的呢?沙威曾这样对自己说过。他曾想走得更远,动手逮捕这个人,但就象现在一样,他没能做到。每次他的手痉挛地朝着冉阿让的领子举起的时候,又好象在一种重负之下垂了下来,他听见在他思想深处有个声音向他叫着:“好啊,出卖你的救命恩人。然后叫人把本丢彼拉多①的水盆端过来,再去洗你的爪子。”
接着他又想到自己,在高尚的冉阿让面前,他感到他自己的地位降低了。一个苦役犯居然会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为什么同意这个人让自己活下去?在那街垒里他有权被人杀死。他应该利用这一权利。叫别的起义者来帮助他反抗冉阿让,强迫他们枪毙他,这样更好些。
他极端痛苦,为失去了的坚定的信心,他感到自己已被陌生的东西连根拔起。法典在他手里只是一根断枝残桩了。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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