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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Coult ) ,由上海知县担任主审,但同时有一名外国领事担任副审列席审判。审判程序亦一如西方;甚至在审理非涉外案件时亦是如此。这样,中外被告均可以在本国法官面前接受本国法律的审判。
上海的商业凭借治外法权得到了发展。随着大量中国人的迁人,上海地价飘升一,外国人通过转租土地而发了大财。当上海、广州、天津、汉口等商埠发展为现代型大城市后,它们为维护其既得利益也日益依赖于治外法权。而原本为保护本国公民不受中国法律制裁的治外法权也成为本国商行、公司的保护伞,通过其免去向中国政府纳税的义务。本国未曾与中国签订条约的外国人亦托庇于英法美等国领事的保护之下,从而得以享受同样的治外法权。如法国领事可在中国的领土上对梅梅尔( Meme上)、摩纳哥、波斯及罗马尼亚的公民行使司法权。另外,最惠国条款亦使西方列强得以“利益均沾”。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条约中规定五口通商,当时在华的外国人不过350 名,到了20 世纪初,就发展为约90 处通商口岸,约25 处中途港,在华外国人也达到了30 余万。这些西方人在通商口岸发展起各种西方的城市制度,如新闻报纸事业、学校、图书馆、医院、下水管道与供水设施、马路及照明等等。另外,他们也将食肉的习惯、皮鞋、弹簧床及现代水管装置等优裕的生活享受带人了中国。所有这一切使得洋人在中国高人一等,他们与中国上层人物一样享有特权,并且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修约的失败
19 世纪60 年代,奉行“合作”政策的中西人士希望中国能平稳地与外部世界接轨,但他们分别都遭到了本国内部的反对。通商口岸的商人要求开放内地通航、通车、开矿、废除厘金及转口税、允许外国人在华随意定居等等;但守旧派却因清廷平定内乱而大受鼓舞,有些死硬派甚至打算利用中国大众的排外情绪用武力将传教士逐出中国。西方的外交官及清廷大员们则力求折中以构筑和平与安全的国家关系。
1865 年至1868 年,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及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homas F 。 Wade )提出了改革中国以谋富强的建议。这些建议在几上一年后得到了中国维新派人士的进一步阐发。西风东渐为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赫德曾在书中写道:“如果改变政策,中国就能成为世界各国的领袖,如果不思变革,她就会受到别国的奴役。”与西方增进交流大概是帮助中国重建文明的最佳办法了。曾任美国驻华公使的蒲安臣( Anson Burlingallle )一向鼓吹“合作”政策,他于1 565 年作为满清一等使臣出使西方各国,在华盛顿代表清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了较为平等的《 中美续增条约》 。蒲安臣擅长演讲,但他预言古老的中华帝国已出现西化与基督教文明的曙光却为时过早,并且具有误导作用。他于1870 年出访俄罗斯时碎死任上,其使命也就有始无终而中途天折了。
同时,由于条约经过10 年便可加以修改,阿利国在赫德的协助下,与1868 年至1869 年与清政府展开了漫长的谈判,努力在英国商人与中国保守派之间寻求契合点,并最终于1869 年10 月达成协议。这份协议意在为英国日后的对华扩张打下更为稳固的基础,但由于阿利国过于强调通过限制外国势力对中国的影响以稳定中外关系,协议草案刚出台便遭到英国在华既得商贸利益集团的猛烈抨击。英国政府拒绝批准这一协议;中国方面,恭亲王奕i 斤也与朝廷、军机处及各省督抚商量了对策。本来,阿利国的草案对中国颇为有利,并且也得到了清廷的认可,故而英国政府的否决对于当时的中西“合作”政策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这一修约努力的破产,与天津教案一样,深刻地揭示了中外利益之间的巨大冲突。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变化
随着19 世纪末英国在华势力的不断扩张,赫德领导下的中国海关成为促进中外通商、协助中国进行现代化转型的多功能综合机构。最重要的是,海关不断无条件地为中国提供新的财源,并利用关税制度来打击走私及腐败行为。为了防止香港大规模地走私鸦片及盐等商品进入中国,中国方面必须采取两种措施:首先,于1887 年将澳门正式割让给葡萄牙,使之成为外国领土;其次,海关在九龙及澳门附近建立分部以缉捕海上走私船。同时海关也标明了各近海区域,建立了灯塔、信号台、守望员等现代航海设施,同时发表贸易统计数字及商业、科学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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