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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哪知胡寿礼拿过钱物后,一直没有消息。罗达孝心急如焚,却慑于乡长的威势不敢催问。残冬过尽,新年到来,罗达孝敬备礼品,登门给乡长拜年,顺便提起这事。不料刚一说起,胡寿礼就大发雷霆:“我耳朵都装满了,你逢人就说我迟迟不给你上税,未必我还想吞你那几块毛钱吗?”顺手抡起文明棍,狠狠打了罗达孝几下,大叫:“给我滚出去!”
含恨出门,走过屋后堰塘,罗达孝心想:“我年过70,还受人打骂!钱去了,田地得不到,多年辛苦积蓄,一下子血本无归,实在冤枉!”当即纵身一跳,淹死在塘里。
在胡寿礼看来,人死了还是好事。他立即把原卖主罗胡氏找来说:“罗达孝已将地方让给我买,你是得了业价的,只需新立过契,我重新给你划押礼。”罗胡氏一是不敢违命,二是见有押礼可得,就倒填年月,以买主胡寿礼的名义另立新契,完税了事。
这些田的佃户还是罗达孝,胡寿礼既成了业主,就必须找罗达孝的后人投佃,以后好找个借口,逼他搬迁。罗的大儿子罗述良在常德糖食铺当大案匠,罗的二儿子在沿滩拉包车。胡寿礼派乡丁将罗老二抓来,先关三天三夜,才告诉他:“你能出具佃约就免你当壮丁。”罗老二只求脱身,马上立佃签押。
接着,胡寿礼根据佃约,缺席裁判后,立刻强迫罗家搬迁。胡寿礼派人上屋揭瓦,大雨一来,满屋成河。罗家一家被迫号哭着迁出。罗述良从常德回来,托律师申诉,但慑于胡家势大,无人敢出来作证,无法解决。
这时,长江南岸有些地方已经解放,知情的人们都对罗述良说:“共产党来了,你不要用刀杀他,到时候就用锄头刨死这狗恶霸!”
胡家还把持了地方上的所有公产。诸如祠堂、塘坝、公山、学产……都由他们一手包办,任其贪污变卖。1932年,他们那一保集中了县仓常兵谷五六百石,胡家私自拿出100多石来变卖,将钱趁荒月时借给农民,1石谷要赚二三石谷。
1947年胡应林的母亲死了,他的父亲要续娶,胡桂五借口这事不合情理,要为死者打抱不平,不准他续娶。最后,胡应林送100块光洋给胡桂五,胡家才罢休。
他们用穷凶极恶的高利贷剥削农民。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他们吞食贫苦农民血肉的好机会。他们借谷出来,一般都是一石谷一石息。有时把谷折成钱,用钱再去买青苗,一石则要换成两、三石。除了将自己的收入用作高利贷资本外,他们还大鱼吃小鱼,向其他地主借谷进来,再高利贷借给别人。有一次,胡家向地主陶汉章以斗的年息借了一千多石谷,再用一石的年息借出。陶汉章慑于胡家的势力,什么也不敢说。
他们还在乡间开设赌场。家中稍有积蓄的人,常常被他们哄入赌场。胜了他们不准你出来,输了他们用高利借钱给你,一直到被骗被胁迫的人倾家荡产。
胡桂五不止一个,胡氏家族也不止一家,在解放前的湖南的农村中,大大小小的胡桂五是很多的;在旧中国的广大农村中,如同胡氏家族这样的黑恶家族更是遍地都能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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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1)
1、悲惨命运的根源
以上的故事,足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地主恶霸罪恶的巨大,社会形态的黑暗。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当然是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而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其根源还在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旧中国农村,其经济关系和社会状况到底如何呢?
中国远古原始公社制解体后,夏、商、周(西周与东周)三代奴隶制社会,主要经济制度是分封劳役制。
分封制始于夏代,继行于殷商,式微于周。这种分封制规定了尊卑高下的等级。天子为第一等,诸侯为第二等,卿大夫为第三等。诸侯依其功勋大小和受封地的多少,又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不同的爵位。卿大夫又以其服侍的对象分为天子卿大夫、大国卿大夫、列国卿大夫、小国卿大夫等。诸侯、卿大夫又统分为九等,称为“九命”。
爵命等级是享受政治、经济待遇的依据。夏、商、周三代都实行世禄制,各级贵族世袭享受他们应得封地的收入,除了依次向上一级贵族交纳一定的贡赋和提供军役、劳役之外,其余全部归他们自己享用。例如,周武王弟康叔受封于卫(今河南安阳一带)并“殷民七族”,周公长子伯禽受封于鲁并“奄商之民”“殷民六族”,成王弟唐叔受封于晋并“怀性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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