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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心中忐忑着,那种感觉很奇怪,似乎是近乡情怯,又似乎是伤心故地重游,种种感觉,混乱交错。
南霁云不喜欢过于奢侈的居所,也不喜欢空旷的房间,这间房只是一百二十平米的两居室,两个人住,不窄不宽,恰恰正好。
南霁云一手牵着她,一手掏出钥匙开门,钥匙上面,挂着一个粉红色的绒线球,洗得有些泛白的,但却异常的干净,盛晚归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这是她十五岁时做手工课的第一件成品,欢天喜地的拿回来送给南霁云,南霁云高兴得立时挂着钥匙串上,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留着,一时间,盛晚归心中酸酸涩涩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进来吧”,南霁云已经踏进了屋里,而盛晚归还站在门外。
南霁云惶惶不安的看着她,心脏忽地就被揪起,他害怕盛晚归又是想到了那晚的痛苦经历,那是他最不能正视的伤。
盛晚归忽地笑了,一脚踏了进来。
南霁云团在一起的心终于松开了,也跟着笑了起来。
盛晚归打量着这间房,跟记忆中的,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甚至玄关处那块地毯还是原来她选的那条,有着可爱的hellokitty图案,虽然,那可爱的猫咪已经被磨得看不清楚轮廓了。
盛晚归在属于她的那只沙发上坐下,顺手拿起茶几上原本属于她的杯子,里面干干净净的乘着半杯水。
“先换上这个吧,你的衣服还留着,但应该都不合身了。”南霁云拿出一件自己的衬衫来,递给盛晚归。
盛晚归接过衬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到床上,抚摸着纯棉质地的面料。
南霁云只喜欢穿纯棉的衣服,不管是贵还是便宜,给她买的衣服也都是纯棉的,他说,纯棉的制品质地柔软,细腻,对皮肤是最好的。
以前盛晚归最喜欢穿南霁云的衬衫,肥肥大大的,能到膝盖以上,宽大的袖子就像是京剧中的水袖一样,盛晚归喜欢甩来甩去,觉得非常有趣。
盛晚归换上,发现南霁云的衬衫还如记忆中一样的宽大,露出一对洁白光滑的小腿。若是在以前,盛晚归是会就这样出去的,可现在,她觉得不妥当,打开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以前南霁云精心帮自己挑选的衣服,盛晚归一件一件的滑过,每一件里面似乎都有一串笑话,一段趣话,一段和南霁云的美好回忆。
盛晚归选了一件短裤穿在身上,这是她十六岁的时候,在街上看中,吵着非要买的,南霁云说她穿着肥,她就非不信,试过之后明明腰身宽出一尺多,她就非得说合适,南霁云无奈的刮着她的鼻子,叫她“小无赖”。买回来之后,当然是穿不,盛晚归只把它放进衣柜里。那时候,仗着有人娇宠,简直无法无天,盛晚归活到21岁,对她最好,最疼她的人就是南霁云,甚至连爷爷都赶不上他,那个叫南霁云的人,简直就将她当成是掌上明珠一样的爱着。
盛晚归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南霁云也换好了家居服,竟还是几年前一起买的那套,她的是粉红色的,他的是蓝色的,已经褪色很严重,袖口领口之处也都被磨出毛毛的边。
所有的所有,仿佛都没有变过,都维持着她走时候的样子,就好像盛晚归只不过是去学校上课了,晚上放学还会准时准点的回家一样。
盛晚归的眼睛又湿润了,四年的时间呀,就是有1460个日日夜夜,她似乎看见了南霁云每晚的坐在沙发上孤寂的等待着她的样子,陪他的只有那盏不算明亮的灯。
“饿不饿?”南霁云眼神热烈得灼人,随时的就将视线放在她身上,就像影子一样,时刻不离,仿佛要将这四年没见过的统统都补上,却又怕吓着了她,只渐渐收紧眼中的光芒。
盛晚归点点头,说:“有点。”
南霁云很高兴听到她说这句话,就像以前一样毫无芥蒂的,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客套,没有顾忌、掩饰,忙问着:“想吃什么?”
盛晚归扬起尖尖的小脸,脸上被刚才的眼泪憋得通红,说:“想吃你做的炸酱面,这些年来,吃过很多的面馆,都没你做的好吃。”
南霁云立刻眉开眼笑的说了句:“等着,马上好,便钻进了厨房。”
南霁云会做饭也是因为她,盛晚归家里的保姆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奶奶,在盛家工作了一辈子,却也只会将饭菜做熟,至于色香味嘛,就是想都不要想的事儿。盛晚归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南霁云便偷偷的带她出去下馆子,被爷爷盛壮北知道后,痛骂了一顿,说他们奢侈浪费,吓得盛晚归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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