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第3/12 页)
,或有小人之害,或失布帛之财,或丧谷粟之利。
震卦克体,主有虚惊,常多恐惧,或身心不能安静,或家宅见妖灾,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于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体,亦有草木姓人相害,或于山林上生忧。
谋事,乃东南方之人;处家,忌阴人小口之厄。
坎卦克体,主有险陷之事,或寇盗之忧,或失意于水边人,或生灾于酒后,或点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见殃。
离卦克体,主文书之忧,或失火之惊,或有南方之忧,或火人相害。
艮卦克体,诸事多违,百谋中阻。
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带土人相侵,防东北方之祸害,或忧坟墓不当。
兑卦克体,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纷争。
或带口人侵欺,或有毁折之患,或因饮食而生忧。
生克不逢,则止以本卦而论之。
体用生克篇之二天时占第一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
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主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
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
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全观诸卦者,谓互变卦。
五行属离属火,主晴;坎为水,主雨;坤为地气,主阴;乾为天,主晴明;震为雷,巽为风,秋冬震多无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则为风撼雷动之应;艮为山云之气,若雨久,得艮则当止。
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义。
兑为泽,故不雨亦阴。
夫以造化之辨固难测,理数之妙亦可凭,是以乾象乎天,四时晴明;坤体乎地,一气惨然。
乾、坤两同,晴雨时变。
坤、艮两并,阴晦不常。
卜数有阳有阴,卦象有奇有偶。
阴雨阳晴,奇偶暗重。
坤为老阴之极,久晴必雨;乾为老阳之极,久雨必晴。
若逢重坎重离,亦日时晴时雨。
坎为水,必雨;离为火,必晴。
乾、兑为金,秋明晴;坎之水,冬雪凛冽;坤、艮之土,春雨泽,夏火炎蒸。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
又曰:“艮为云,巽为风。
”艮、巽重逢,风云际会,飞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时,不必二用。
坎在艮上,布雾兴云,若在兑上,凝霜作雪。
乾、兑为霜雪雹霰,离火为日电虹霓。
离为电,震为雷,重会而雷电俱作。
坎为雨,巽为风,相逢而风雨骤兴。
震卦重逢,雷惊百里。
坎爻叠见,润泽九垓。
故卦体之两逢,亦爻象之总断。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
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
爻纯离,夏必旱,四季皆晴。
爻纯坎,冬必寒,四时必雨。
久雨不晴,逢艮必止。
久晴不雨,得此亦然。
又若水火既济、火水未济,四时不测风云;风泽中孚,泽风大过,三冬必然雨雪。
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须执盖。
地风升,风地观,四时不可行船。
离在艮上,暮雨朝晴,离互艮宫,暮晴朝雨。
巽、坎互离,虹霞乃见,巽、离互坎,造化亦同。
又须推测四时,不可执迷一理。
震、离为电、为雷,应在夏天,乾、兑为霜、为雪,验于冬月。
天地之理大矣哉!得斯文者,当敬宝之。
人事占第二人事之占,详观体用。
体卦为主,用卦为宾。
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
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
体用比和,谋为吉利。
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向决吉凶。
若有生体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
无生克,止断本卦。
家宅占第三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
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
体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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