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第4/12 页)
多耗散,或防失盗之忧。
用生体,多进益,或有馈送之喜。
体用比和,家宅安稳。
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屋舍占第四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
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
体生用,主资财衰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
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婚姻占第五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
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
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
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
体卦旺,则此家门户胜;用卦旺,则彼家资盛。
生体,则得婚姻之财;或彼有相就之意;体生,则无嫁奁之资,或此去求婚方谐。
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乾:端正而长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艮:色黄多巧震:美貌难犯巽:发少稀疏,丑陋心贪离:短赤色,性不常坤:貌丑,大腹而黄兑:高长,语话喜悦,白色生产占第六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
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
宜相生,不宜相克。
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
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完;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
用生体,利于母;体生用,利于子。
体用比和,生育顺快。
若欲辨其男女,当于前卦审之。
阳卦阳爻多者则生男,阴卦阴爻多者生女。
阴阳卦爻相生,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
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
所谓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次之。
饮食占第七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
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
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
体用比和,饮食丰足。
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
无坎无兑,则皆无。
兑、坎生体,酒肉醉饱。
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
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求谋占第八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事。
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
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
用生体。
不谋而成;体生用,多谋少遂。
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求名占第九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
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
用克体,名不可成。
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
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
体用比和,功名称意。
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
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
若无克体之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
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司责罚,重则削官退居。
其日期,看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求财占第十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
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
体生用,财有损耗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
体用比和,财利快意。
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
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
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破财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财。
体克用,有财;用克体,不成。
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
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
体用比和,易成。
出行占第十二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
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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