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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方宽文字之禁”,未作更改。或者,在他这个另类文人内心深处,存有一点叫板之意。于是,偏偏被一心找碴的赵申乔抓住,这个想吃人血馒头的小人,以 “所作书内,将本朝年号销除,将永历年号写入等类大逆不道之语”参奏上去。 小人之狡狯,就在于他抓住康熙狭隘的种族禁忌心理,激怒之下,把戴名世送上断头台,而赵申乔因此案立了大功,擢为户部尚书。
这次《南山集》文字狱,牵连到已死多年的方孝标,牵连到作序的方苞、方正玉、汪灏等人,牵连到出版社,印刷厂,发行人,投资商,以及藏有此书者,知情不报者,和处置不力的地方官员。最为恐怖可怕者,牵连到戴、方两族大批宗亲姻眷,一概治罪,那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杀得整个桐城地区,血风腥雨,昏天黑地。
按当时康熙批准的屠杀范围: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不分异性、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查出送部,律斩立决。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其十五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查出照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据雍正元年的刑部题参)
总计死于非命者,应有三百多人,流放黑龙江的宁古塔,拨与乌喇、白都诺等处安插,活着受罪者,当有四百来人。康熙这次《南山集》一案,遭波及者将近千人之数。时隔数个世纪,重述这段血泪往事,犹感心悸。
戴名世固然为他的笔误,横遭惨祸,其实对统治者来说,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借口,而根本问题,在于他一定要写出南明史的这一份真实,为康熙之忌,才付出代价的。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
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详,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戴《与余生书》)
文人遭遇皇帝(6)
所以,从屈平起,中国文人最让统治者头疼的一点,就是他们坚持笔下的真实。戴名世之值得尊敬,也就是他要把那一段被湮没的,被改写的,被当局有意忘却的历史真实,无论如何也要写出来的勇气和骨气,不屈不挠,赍志以赴,知道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文人的诚实,文人的理性,文人的使命,文人薪火相传的历史责任感,也使他不能住手停下。
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国文人,最起码的一条写作准则,就是要给历史留下来真实。可以不写不说,但不可以瞎写瞎说,尤其不可以为了迎合什么而颠倒黑白,而枉顾是非,那就是缺了大德了。那些为康雍乾唱赞美诗的史学家,文学家,实在是令人为之齿冷的。
在安徽桐城戴名世祖屋后边,那口至今犹在的池塘,当时为避祸及,其族人先行跳水自溺而亡者,将近百十来口,其中以妇孺眷属为多。据说这口池塘,时闻冤魂夜哭,到了刮风下雨的天气,常见幢幢鬼影,时有阵阵阴风。
看起来,文人遭遇皇帝也罢,或者皇帝有意识地遭遇文人也罢,说了归齐,双方矛盾的症结,就在于真实二字。一个要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一个不要你,不让你,不准你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于是,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的统治者,只有诉诸于文字狱的办法,来收紧文人的骨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这便是中国文人永远摆脱不掉的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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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明史案(1)
清人龚自珍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文字狱”一词,典出自何人何书,无从查考。但是,创造这个词汇的古人,大概没想到所谓康雍乾“盛世”文人,要为这三个字,付出多少头颅和热血!
发生在公元1663年(康熙二年)庄廷鑨《明史》案,大开杀戒,“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 这是清代初年的第一起文字狱。
公元1644年,明清易代,实际上,清政权虽然征服并统治着这个国家,但是,在士人中间,夷夏之防仍在,有的抵抗,有的远遁,有的隐逸,有的潜沉。当然也有合作者,投诚者,效力者,帮凶者。这是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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