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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3日,中国房地产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份被通称为“23号文”的不长的文件,使得中国人告别福利分房体制,打开了货币购房的房地产市场之门。投机的潘多拉之盒也就此打开。市场化机制设定之时,走的是渐进性改良之路,决策者制订了许多约束条件,尽量满足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需求,使70%~80%的普通民众都可以住上经济适用房。
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初,有关部门照顾到市场大多数人的利益,主要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它还对房改的基本原则定了调,这就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
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轫之初,设想建成由政府行政控制的典型的福利市场化政策,让多数居民通过经济适用房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当时建设部的保守估计是,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70%~80%的居民住房应该是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则分别为10%上下。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和利润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规定“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利润控制在3%以下”,“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降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要做到多数人靠经济适用房保障居住权这一点,必须做到政府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让利于民,并且对地方与开发商的利润实行严格的监管,对于土地收入进行严格的预算。但中国的预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公开透明,更别提预算外的土地收入。
中国住房商品化的异化起始于200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病—SARS改变了经济形势,也改变了房地产市场生态,拉动内需提振经济再次成为当务之急。
2003年8月底,新华社全文播发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彻底改变了1998年“23号文”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使绝大多数居民住房应用于经济适用房的提法,这份震动社会各界、被房地产商赞赏有加的文件,其核心内容是收回向70%~80%以上的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承诺,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提高、范围缩小,取而代之以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量的政策。
通知要求,“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同时,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这份官方文件中还首次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而且特别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经济适用房在“量”和“质”上被大幅削减后,大中城市的普通市民买房怎么办呢?“18号文”在第五条中给出的答案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发展,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
由此,多数普通市民被迫走上了以普通商品房改善住房条件这“华山一条路”。如此改变供求关系的结果,人为制造出普通商品房的天量客户。通知一出台,就被认为是房地产业的天大利好,这绝不是开发商自作多情的误读。当时有媒体估计,“18号文”将使可以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由过去的80%以上,减到只有20%左右。就是说,全国至少有60%以上的城市家庭失去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这一根本转变,加上近几年高达45%的城市化率新增的城市居民人口,以及每年从海外以及从大学毕业的上千万人,汇聚成一股购房洪流,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世界最大的购买群体。
回头看去,如果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能够保持政府在“23号文”中承诺的70%~80%的比例,中国的房价绝不会高到天上去。反之,大多数人通过普通商品住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不仅无限扩大了普通商品房的消费群体,还使房地产一级土地市场借垄断获得“地王”收入,就是普通商品房也成为奢侈品种,房地产更多地成为主要投资品种,在反复炒作下,房价飞上天易如反掌。果然,房价很快上演了鸡毛飞上天的一幕。
这一切源于2003年政策的大变动,源于目光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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