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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赴俱乐部途中,凡斯只间接提到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仁慈的心肠比冠冕还要来得宝贵,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自己认为应该得到嘉奖。普拉兹太太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她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惊受怕好一阵子了,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老妇人,无法想像未来的贵夫人被人怀疑……奇怪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狡猾的看了马克汉一眼。
直到我们用过晚餐后才重拾这话题,我们将椅子拉开,望着麦迪逊广场的树梢。
“马克汉,”凡斯说:“现在捐弃所有成见,公平的看待这件案子——如同你们律师一向强调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你提起武器时普拉兹太太为何那么紧张,以及我认为她对班森喝下午茶的同伴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什么坐立难安。这两个谜题已经解开了……”
“你是怎么发现她和那女孩关系?”马克汉突然插口问道。
“用我的眼睛啊,”凡斯责难的看了他一眼,“记得我们初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频向她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记得我们讨论过头盖骨的问题吗?我一见到郝芙曼小姐,就发现她在头型、颧骨、下巴和鼻子酷似班森的管家……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耳朵,普拉兹太太的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这种耳型是会遗传的,所以当我看见郝芙曼小姐有相同的耳朵后,立刻确定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大,肩膀窄,手腕脚踝很细小,臀部……郝芙曼是普拉兹娘家的姓氏是我猜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
21天衣无缝的启示(3)
凡斯在椅子上挪动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现在用你的法律思维考虑想想……我们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的灯光,轻敲窗户,立刻被允许入内……你认为来者是个什么样的人?”
“与班森极为熟识的人,”马克汉回答,“但这个事实对我们毫无帮助,我们不可能逮捕他每一个熟人。”
“范围比这个还小,老友,”凡斯说:“凶手是班森的密友。至少,在他面前班森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脱掉的假发就是最好的证明。你知道假发是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不可或缺之物,你也听见普拉兹太太的话,在一个送杂货男孩面前都刻意隐藏秃头的班森,会以毫无光彩的面貌出现在不熟识的人面前吗?除此之外,他还脱下一排假牙。再有,他服装不整,穿了一件旧外套和拖鞋,想像一下这些情景,我亲爱的老友……你认为有多少人能够令班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模样?”
“也许有三四个,”马克汉回答,“但是我不能将他们统统逮捕。”
“如果可以,你一定会这么做,但这是不必要的。”
凡斯从烟盒中又取了一枝烟,继续说道:“还有许多有利的启示,例如,凶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隔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一段距离,关上房门不可能听见枪声;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别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声音,因为恐惧窃贼闯空门和上尉的威胁,若稍有怀疑他就绝对不会让人进屋子里。”
“这是一个可靠的推论……还有呢?”
“珠宝。马克汉,你想过吗?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时还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见了,所以很明显的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它是凶手造访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谁会知道那些珠宝在班森家中?而谁又特别想得到它们?”
“没错,凡斯,”马克汉缓慢的点头同意,“你说中了要点了。我一直对范菲有强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几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兹带来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证实那是谎报之后,我的怀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我们要抓的人——”
他突然将翘着的腿放下来,“他妈的,你竟然让他从我们手上跑了。”
“不要生气,亲爱的,”凡斯说:“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汉伦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过范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会要他。”
马克汉迷糊了,“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要他?……为什么?”
凡斯懒洋洋的解释,“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长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边出现……附带说一句:他无罪。”
马克汉迷惑的忘记发火,他看着凡斯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