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页)
设置陷阱诱导对方从而置对方于不利之地,比如记者明知茶水很可能“发炎”却还拿它送检,那当然是有悖职业道德的。但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与“道德”无关。
记者之所以用茶水冒充尿液,无非是因为二者看起来非常相像。那么,策划茶水送检的媒体是否知道在正常情况下茶水也可能检测出“发炎”的结果呢?我相信不会。策划者肯定以为,茶水是不可能“有病”的;如果“有病”,则很可能是医生“有病”。“茶水发炎”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也证明公众都是这么认为的。事件发生后,即使是卫生部门及其专家也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事实上,他们也是在经过反复试验和分析后才搞清楚问题之所在的。
当然,不管怎么说,媒体拿“茶水发炎”大做作文章确实有过错。但这种过错完全是无心之过。茶水送检只是媒体践行舆论监督的一种方式。这不仅不违背职业道德,反而是社会责任心的体现。作为媒体,在监督的时候当然应该谨慎;如果犯了错误,也应该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不过,监督失误确实在所难免。作为被监督方,也应该诚恳、理性地对待监督。新闻有误会的地方,可以解释;报道有失实的情况,可以澄清;媒体有不当的行为,也可以反批评。但不应该动辄进行指责,甚至扣上一顶大帽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在谈到舆论监督时表示:“不能要求媒体的每一句话都对。”我认为,这种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才是辩证的、理性的。
写作心得
“茶水发炎”事件曾轰动一时。在医患关系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它的颠覆性是可想而知的。事发之初,当事的医院甚至整个医疗界都有些懵了,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但几天之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终于站了出来,并给出了一个理论上说得通的解释。这本来是正常的,但这位发言人最后对记者的行为进行了道德上的指责,颇有“反戈一击”的味道,而这一反击对舆论监督的打击也是比较大的。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为记者的行为作辩护。
本文最后的结论是记者的过错为“无心之过”,并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一、记者不是故意陷害医院;二、记者那样做合乎常人的想象。为了证明记者之所以拿茶水充尿液送检是因为二者看起来非常相像,笔者作出了“记者不知道茶水会发炎”的推断。而为了证明这个推断,作者援引了两种人对“茶水发炎”事件的反应:一、公众一片哗然,说明绝大多数人都是那么想的;二、事发之初,卫生部门及其专家一时也“摸不着头脑”,这充分说明记者违反的绝不是常识。应该说,这两个方面的旁证是很有证明力的。因此,评论者一定要擅于利用各种细节,包括那些报道中没有甚至是抽象的信息。
此文被新浪和搜狐重点推荐后,引来了广泛的关注。搜狐的一位网友评论说:“分析得有理有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态度实际上是一种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一种习惯性诋毁和抵制。他们总是会说,你看,媒体就是这样,‘没事找事’。”凤凰卫视“一虎一夕谈”以“茶水发炎与职业道德”为题制作了一期节目,并邀请本文作者担任了领衔主嘉宾。
痛斥房产商:别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一次建筑论坛上,著名房产开发商潘石屹与清华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周榕展开了“激烈论战”。周榕批判目前房地产商存在“与人民为敌”、“宣扬拜金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等“四大罪状”,将“最终自绝于人民”。潘石屹则认为,房产商的营销手段都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人们对房产商的社会期望值不能太高。(据2006年11月1日《新民晚报》)
针锋相对,你来我往。几个回合下来,双方说了很多。限于篇幅,具体的辩论内容,这里就不再引述了。其实,仅从周榕所列的“四大罪状”以及潘石屹的核心回应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周是在“讲政治”,潘是在“谈经济”。一个强调“政治理想”,一个强调“市场规律”——两人完全处于两种不同的话语体系之中。
两个体系,两种标准。如此各说自话,无法分出高下。但要弄清是非,必须先搞清楚:房地产是个政治问题还是经济问题?周副教授挑起论争是想讨论什么问题?如果是政治问题,那当然应该用政治标准来评判;如果是经济问题,那就应该以经济规律为准绳。
毫无疑问,房地产如何经营运作是个经济问题。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资本的本性。房产商如此,各行各业的商人都是如此。只要不违法,房产商有权采取各种手段谋求利润。如果房产商违法了,人们可以举报他,政府应该查办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