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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也很有挑战性,我大学参加社团也比较多,也算比较喜欢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所以工作起来很有激情。三个多月过去了,我居然攒下了一百英镑,我之所以还没有跟家里联络就是为了这一天啊,我毫不犹豫地抽出一百英镑预备寄给了莫尔顿的家里,在邮局居然碰见了里昂牧师。
“天,你居然在伦敦。”
“——你是……”
“我是圣·约翰的同事,里昂,我们见过面的。”
我只能保持微笑面对这个记忆里已经模糊了的面孔。
“圣·约翰找你都快找疯了。自从你消失在比尔斯庄园后,他第一时间就把伦敦翻遍了,可你,你怎么会突然冒出来的。”
“我三个月前到的伦敦。他找我?为什么?”
“三个月前才到,怪不得没找到你。这个圣·约翰真是,这时候来不就正好遇上了么?”里昂匆匆忙忙地要了笔纸。
“我在瓷器行工作,在马里昂街45号。”我看着他一笔一划写清楚才放心地让他去寄信。
“话说,你那么早就到了伦敦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圣·约翰在比尔斯庄园寻你不着,就去你家里,哪知道你家里对你离开比尔斯庄园的事都不知道,想必他们三个月过得极不好受,赶紧给他们去一封信吧。”
“这个圣·约翰真是,怎么让我父母就知道这事。”我跺了跺脚,解释道:“我是怕他们反对,打算闯出些名堂再给他们去信的。这不正打算给他们寄钱去么。”
“圣·约翰也是不小心透露的。他不是故意的,你不要误会他。不过你真是个能干的姑娘,难怪圣·约翰急成那样。”
“啊?”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个和我能干有关系?”
“你还不知道?哦,也难怪,圣·约翰那性子,我先走了,不确定圣·约翰是否在家,没准又出去找你去了,我也先去找他。”里昂风风火火,说走便走。
圣·约翰急着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22、夜间把酒谈心
今天难得放假一天,先去花店抱了一盆淡紫色的风信子,再沿途欣赏伦敦的街景,这里离泰晤河两旁林立的工厂很远,所以还看不到所谓的工业污染,不过丽娜曾经说过的泰晤河周围的美丽风光,我想我是看不到了,那些工厂的大烟囱深深掐断了我对美丽河景的幻想。咖啡店外围舒适的沙发上,三三两两带着精致帽子,穿着得体服装的人们在搅动咖啡,谈论政治。我坐在那里摆弄着风信子,无心那些关于政治的言论。有穿着苏格兰格呢裙的风笛手吹着风笛慢慢逡巡过来,不少人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打赏。
待这个腼腆的青年到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已经起身打算走了,刚刚才在桌上留下一笔小费的我,毫无准备,想了想,顺手从桌上拿了十便士递给他。
“十,便士?”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听到他的声音带着不可置信的味道。
“多了么?不用找了。”我好心地摆摆手。
“——小姐,前面的先生女士至少给了五十便士啊。”
啊呀!还有嫌少的人么?我抱肘而立,歪头想了想,笑着说道:“想让我给五十便士也行。你把刚刚的曲子再吹一遍。”
那风笛手也不忸怩,当场就吹了起来,我仔细听了听,待他停下,道:“第二小节的前奏有点问题,结尾处有两个音调吹错了,中间的——我对这个调还不熟,不过感觉你的手法也不是很熟练。”
风笛手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抱起花盆,真诚地建议道:“我觉得你当风笛手不大合适,你可以考虑一下其他的职业,当然这只是我无心的建议,你完全可以当它是空气。”
我抱着花盆走出去很远,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姐,你,你叫什么名?”
我转头,本不想告诉他,看着他窘涨得通红的脸,以及不安地揉搓着衣角的手,索性卖了个关子:“想知道我的名,去马里昂街45号吧。”
今晚上的教堂聚会索然无味,当然伦敦的厨子还不错,做的甘蓝土豆泥比莫尔顿的好吃多了。不过那些圣经故事怎么听怎么乏味,要不是中途退场会干扰其他人,我早就走了。奇怪,以前听圣·约翰的讲义课虽然听不进去,也不会太排斥,大概他真的有他的个人魅力,就算讲得再烂,他还有张轮廓分明的脸可以看着打发时间啊。何况他讲新约故事本来就绘声绘色,这大概就是真的把主当信仰的人才能发挥出他感染听众的才能吧。
其实,也不该太反对他的观点,每个人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