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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台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个小时,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已经远到穷尽今生都无法交会了。
第二幕 卷四
学校开学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步调要摸索适应,大学新鲜人的身分,让我每天都忙碌到无暇去理会自身复杂混乱的思绪。
以前读高中时,听同学讲了太多关于宿舍“不干净”的故事,刚好我胆子也不够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回想那天的情景,抵达高雄时,我曾经打过一通电话回去报平安,接电话的是予洁,我分不清该失望,还是松一口气,若另一头的人是程予默,我还真不知该跟他说什么。
一切都安顿好后,我又打了通电话回去报告现况,这回接电话的是叔叔。
第一个月,我回去时,程予默和同学去中部玩,没回来过夜,据予洁说,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个月,学校有考试,我走不开。
或许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许是我和他的缘分真的太浅薄,每每总是很巧合的错过彼此。
而他也从没打过电话给我。
时至今日,我已三个月没见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了。
命运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戏码,将我和他错排开来,渐行渐远。
要忘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每当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会跃入脑海,占住我所有的思维。
随着分离时日的拉长,他的影像不但没有转淡,反而多了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它像只小虫,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蚀着我。
也因为这样,我学会了用忙碌来麻痹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点危险情绪冒出头,就拿其它的事物来转移注意力。
我热中于社团、联谊,藉由认识各式各样的朋友,让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他。
在一次的联谊中,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童圣阳。
他对我很好,既体贴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顾与关怀。
我间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一副被打败的表情,惊讶地说:“不会吧!小姐,你难道感觉不出来我在追你?!”
是吗?他在追我?也就是说,他喜欢我?
被人喜欢、在乎着的滋味好独特,因为我一直都是没人在乎的‥。
叔叔当然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会让我有压力,我得提心吊胆接踵而来的战火
程予默或许也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太扑朔迷离,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捉摸不住,让我的心随着他不明确的态度而摆荡,找不到定点。
而童圣阳,他是第一个关心我,却不必揣揣担虑、不必茫然着慌,可以安心去感受、并接受的人。
我这才明白,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这么的教人感动。
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如果爱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爱恋必先由淡淡的喜欢开始,那么我想,我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从小就独立,凡事一肩挑,并不是我比别人坚强,而是被迫成长,我其实也会累、会无助、会力不从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装,单单纯纯的依赖他、信任他,当个不识人间愁的小女人。
还有绝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来冲淡初恋挫折的伤痛。
每当我又想起程予默时,就拿另一道影像覆盖过去,取代它曾经存在的痕迹,有了另一个我该爱的人,可以帮助我忘记那个不该爱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变得容易许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经让我的心拧得发酸、发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压在心灵最深处,封箱锁起,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十一月天里,气候开始转凉了。
从小就极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会喷当、鼻水直流。
这种天气最讨厌了,要在以前,没事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睡他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过我并没忘记我是有男友的人,童圣阳一群死党吆喝着要见我,于是我这个丑媳妇就只好认命地见公婆‥‥嗯,是见“叔伯”。
就这样,我难得跷了一天的课,舍命陪君子。
一伙人杀到澄清湖去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