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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支付的超高价格。
某些传销公司为了获得政府的批准和蒙蔽大众的视线,号称自己是“以店铺销售配合营销代表直销”的方式经营。但店铺只不过是传销公司身上的一块遮羞布而已。因为去任何一家传销店铺的人绝大部分都是传销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营销代表。店铺不过是一个储存发货的据点而已,真正的销售是通过人传人而实现的。
营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自身的消费和下线的购买,其利润主要来源于传销产品的高价格。传销产品的佣金如此之高(可达销售额的40%以上),正证明了其产品的暴利。
买传销产品的人主要是为了获得“会员资格”,而不是真正的为了消费。买传销产品是希望自己能在以后找到“下线”,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这就象买股票一样,如果你所买入的股票能在以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那么现在的买价是否高于股票的合理价值也就无所谓了。
尽管少数人也许真的可能成为幸运者,但他们的成功是建立在千千万万个上当受骗者的基础之上的。况且,大多数人的劳动和亏损只是养活了“金字塔”顶端的一小撮人,并没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益处。传销过程不产生任何新的财富,反而使很多人陷入了无限贪求金钱的牢笼之中,无法自拔。真可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销公司向政府交纳的税收,极少数销售人员的高额收入,统统都是来自于广大老百姓的血汗钱。传销对于中国经济无疑是一颗“毒瘤”,没有任何的正面作用,只不过是“劳民伤财”,最大的作用是助长了一部分人的贪婪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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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传销”的美丽面纱(4)
尽管有人运气很好,并敢于拉自己的亲人朋友下水,有一天他们因此而实现了自己的“财富梦想”。但他们的致富是建立在更多人蒙受损失和痛苦的基础之上的。很多人因做传销而一事无成甚至妻离子散。只要“传销”不绝,中国这样的悲剧就会一天天持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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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房奴”(1)
我在《普通百姓的致富之路在哪里?》一文中早已论述过“对于想投资创业的人来说为什么买房住不如租房住”,看过此文的很多人说“如梦初醒”,纷纷发来邮件或短信告诉我:“在事业有成之前坚决不买房子住了”。还有一个新疆的生意人打来电话,说“如果今天没看到你的文章,我明天就准备回湖南老家建房子了,看了你的文章有醍醐灌顶的感觉,老家的房子不建了!”
但也有一个读者对我的上述观点发了如下感慨:“1、我也不想买房子想去投资,但是能行吗?——不娶媳妇、不过日子了吗?2、人活着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获得幸福感!”
在我们的国家,因为文化的差异,很多年轻人都持有以下观点,尤其以女性为最。他们总以为要结婚就一定要买房子,只有买了房子才觉得稳定,才有安全感,才有成就感。很多有创业能力的年轻人,把本可以用于创业的“起步资金”用在购房上。当遇到了那些可以改变命运的至关重要的投资机会时,仅仅是因为没有资本而望洋兴叹。他们买房不但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甚至有些人为了还“房贷”,长达30年被沦为“房奴”。马克思曾有精辟的论断:“劳动者的价格仅仅是维持自己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在当今房价畸高的形势下,很多购房者不但因为买房失去了创业资金,而且不得不每月匀出更多的钱用于“还贷”,那就只能节衣缩食,降低生活质量。这些传统的消费观念是当前中国“房奴遍地”的主要原因。
很多人不把通过投资理财让收入大幅度提高当作稳定安全的依靠,而只把拥有自己的住房当作稳定安全的港湾。殊不知,“更高的收入才能让你有自由而体面的生活,‘房奴’在脱身之前永远没有尊严可言!因为你非常担心收入降低,生病,尤其是失业,所以工作上委曲求全,生活上得过且过。”下面的例子可能会对你有所启发。
去年,在北京广渠门有一户人家,一家三口只有1300元/月的收入。但因为拆迁得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这房子在当地的租金为1200元/月)。一户拥有50万元资产的三口之家,在北京全家每月却只有1300元可以开支,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后来我给他出了一个金点子,要他不要过分关注“所有权”,只要关注“使用权”和“收益权”就可以了。因为即使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到中国来访问时也不自己买架飞机自己开。只要他坐的是豪华的包机,那架飞机属不属于比尔?盖茨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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