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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死亡也不会属于永恒,只会显得毫无价值。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诗人一定是遇到了某种无比沉重的打击,才失掉了生存的欲念的,这原因可能和社会的动荡有关,更可能和诗人本身的遭遇有关。不管怎样,都应该明白这一点:诗人曾经是热爱生活的,你不能说他的生命一直是在为死亡做准备的,他的求死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所以才能得到巴的理解。 这首诗运用了大量生动形象的比喻,从味觉、视觉、感觉等角度对死亡的永恒美做了极其艺术化的表述,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对生命和死亡怀有的感情。如果诗人在诗里一味的抱怨生命,赞美死亡,其艺术感染力绝不会有这么深。相反,诗人恰恰是借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及其予人的愉快感受来描摹死亡,所以才让你在阅读时不觉的产生接近死之永恒的美感和快感,一点感觉不出诗里面有什么悲观、颓废的成分。只有在放下这首诗时,你才觉得不该对生命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可你若再读这首诗,可能又不这么认为了,这正说明这是首具有极高艺术感染力的好诗。 (2)感情炽烈的情诗 下面来谈这三首情诗。 新王国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情诗,其特点前面已经介绍过,这里我要说一下它们的艺术价值。别的我不知道,但就这里的三首看,它们几乎都堪与《旧约》或《诗经》中出现的情诗媲美,前两首甚至在某些方面犹有过之。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两首,不但“表现手法自由”,“内容独特”,感情也格外的的真挚、奔放、健康。它们都选自切斯特 #8226;贝蒂纸草的第一部分,属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该纸草的第一部分共有三组诗,前者选自第一组,后者选自第三组。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这一首所运用的比拟十分新奇。男青年在夜晚到情人门前叩门而得不到回应,但又不甘心走开,因此对着这扇阻挡了爱情脚步的门产生了奇特的联想。在幻觉中,他把门想像成能决定爱情命运的神,准备向其献祭,以期得到它的赐福,见到心爱的姑娘。这种比拟虽然出人意料,细想来却也还在情理之中:爱情容易使人产生幻想,所以为神圣的门所阻的情郎,自然会把门看作神,对其产生敬畏感。他对门的献祭,也就是对爱情的献祭。在他看来,和情人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何况是她家的门?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是疯狂的,但能疯狂到什么程度,看了这首诗就可以知道大概了J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首诗里的男子,虽然没能对门产生幻觉,但却对爱人产生了“幻觉”。实际上,他比那个在情人门外徘徊的男子更可怜,这不但是因为他对爱人的渴望与仰慕比上一首诗里的男子更重,更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在“暗恋”,那姑娘可能根本都不认识他。但也就因此,他的感情才格外的真挚、热烈。 恋爱中的中国男子,能够“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在这个埃及男子的眼里,他那“在水一方”的情人,却远远胜过“西施”,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女神。诗里运用的大量比喻则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他所爱的人,既像晨星,又像太阳,身体的各部位几乎都闪闪放光,连走路的姿态都凡人难比,世间女子哪里有这样的神采?尤其是她的手臂,居然“赛似黄金”——就是神像也没这么完美呀,除非是活生生的女神才可以。这些比喻虽然很夸张,但却不嫌过火,正好把男青年对爱人的强烈感情一点不剩地表达了出来——若是他的爱人听到了这些赞美,恐怕是要立刻嫁给他吧。 我认为我读过的古代情诗里,对女性美的描绘、赞颂之词无出其右。我们中国的古诗里也有这样的诗句,可和这首诗里的描绘比起来,往往逊色许多。不信我们拿中国古代描摹女性美最著名的那首“硕人”(《诗经 #8226;卫风》)中的部分段落来比一下。请看这几行对美丽的庄姜的描写: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可见,我们国产美女原来是这个样子:手如白茅的嫩芽,一碰就会掉落;皮肤如冻结的脂油,一捅就会破,弄不好还会满手油腻;脖子就更可怜了,像天牛的幼虫一般,估计也就像钢丝那么细——这么细的脖子怎么能支撑那大脑袋呢?我真好奇;她的牙也糟糕至极,竟如葫芦的籽一样,虽然白而齐,但毕竟不很结实,可能啃一块鸡骨头就能硌碎十几颗,除非光喝水;她的脑门方方正正,像某种虫子,眉毛则细得像蚕蛾的须子… 看到这里,我感觉这位美女活脱脱是一个怪物,若勉强算作人的话,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畸形人,没有半分可爱之处。可就凭这些可怕的描写,居然能过渡到下面两句美到极点的诗句“